六、決策與監(jiān)督機制_中國海洋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決策與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監(jiān)察、教務、招生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法、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過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2. 學校采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強自主招生規(guī)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jiān)督制約。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將全程錄像,專家名單、考場安排和面試順序等均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學校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相關公示平臺網(wǎng)址如下: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jiān)督,受理舉報或投訴,舉報投訴電話(不受理招生咨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對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學校將取消其資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兩年內將取消其向我校推薦考生的資格,并向其主管部門及社會媒體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