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對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相關規定_中央財經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對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相關規定
(一)考生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可在我校所有自主招生專業中選擇填報。選考科目要求為:1.報考金融學專業,須選考了物理或歷史;2.報考金融工程專業,須選考了物理;3.其他專業均不限。
(二)報考金融學或會計學專業的,網上報名時需自主選擇該專業文、理科中的一個參加審核和測試。
(三)獲得入選資格考生的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浙江省按照A、B、C、D類分別高出省劃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55分、50分、45分、40分,上海市按照A、B、C、D類分別高出市劃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35分、30分、25分、20分,且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者,我校按認定專業予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