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工作_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七、錄取工作
1.考生總分計算方法:
(1)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專業、室內藝術設計專業、鋼琴調律專業、音樂表演專業、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按以下方法計算考生總分:
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
總分=【(文化素質評價成績÷1050)×100】*0.4+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成績*0.6,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折算最高成績=1050分)
中職畢業生:
總分=職業技能測試評價成績+技能競賽成績認定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2)其它專業
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
總分=(文化素質評價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成績)÷11,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中職畢業生:總分=職業技能測試評價成績+技能競賽成績認定分,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2、根據招生計劃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專業志愿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遇到專業錄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績相同時,應屆、往屆高中畢業生按文化知識成績排名錄取,文化知識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折算成績排名錄取;中職畢業生按技能競賽成績認定分排名錄取。
3、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經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的預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取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