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一、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著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經教育部批準,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選才、程序規范”原則,2017年面向重慶市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二)學校專家評審組,負責自主招生考生資格審核、測試認定工作。
(三)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自主招生考生材料審核、測試組織和錄取等具體工作。
(四)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