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取原則_南開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錄取原則
南開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或面試成績,分專業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入選名單、入選專業和優惠分值。具體如下:
省份 |
優惠政策 |
浙江省、上海市 |
A類:高考總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及以上。 B類:高考總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及以上。 C類:高考總分達到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及以上。 |
其他?。ㄊ?、區) |
A類(一本線):高考總分達到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B類(降40分):高考總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40分及以內,且達到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C類(降20分):高考總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及以內,且達到當地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
1、高考總分含高考加分。
2、在高考總分低于750分的省份,按照以下公式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計算公式:考生所在省份高考總分/750×優惠分值
3、江蘇省考生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4、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5、所有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專業。
6、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我校根據獲得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專業志愿、高考體檢結果、高考總分(含高考加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決定錄取與否。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報考化學類、生物科學類、醫藥類的考生高考體檢結果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