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選拔錄取_東北師范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選拔錄取
1.合格名單
(1)根據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情況,按照專業類別排隊確定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達到同專業類別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為合格考生。
(2)根據自主招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類別將合格考生分為A、B、C類。各類考生高考錄取優惠分數條件:A類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20分,B類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30分,C類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40分。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江蘇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AB及以上方可錄取。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須符合所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A、B、C類合格人數比例根據各專業類別的合格人數及成績分布情況確定,A類一般不超過合格總人數的30%,B類一般不超過50%,其余為C類。
2.入選考生
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將自主招生考試合格名單和高考錄取優惠分數條件按教育部規定進行上報審核和公示。經審核通過和各級公示合格的考生為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考生。
3.高考志愿
入選考生必須在高考所在省份自主招生相應批次第一院校志愿填報我校,專業志愿必須填報其入選專業類別所包含的專業(見表1)。對于高考志愿填報不符合要求者,視為自動放棄自主招生入選資格。
4.高考錄取
(1)對于高考志愿填報符合要求、高考體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高考成績總分達到錄取優惠分數條件的入選考生,我校按高考實考分數(不含政策性加分)由高至低(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考生位次排序)以及專業志愿順序由先至后原則,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情況,在考生入選專業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內(見表1)為考生安排錄取專業。一、二專業志愿級差5分,二、三專業志愿級差3分,其他專業志愿為平行志愿;有專業志愿與服從專業調劑級差1分。同一專業錄取時,若等效分(實考分減去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相同,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若實考分相同,優先錄取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若政策性加分相同,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
(2)對于高考志愿填報不符合要求、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要求、高考成績未達到規定要求、所報專業錄取額滿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