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漢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招生初中錄取方案及高中“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原 ...
按照《2017年武漢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招生簡章》的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經院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2017年武漢音樂學院附中初中錄取方案及高中“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原則如下:
一、初中錄取方案
1、各專業方向文化課總分分數線為85分。
2、各專業方向總結構成績分數線:
方向 | 分數線 |
作曲 | 80 |
鋼琴 | 83 |
打擊樂器 | 75 |
大管 | 69 |
大提琴 | 69 |
單簧管 | 69 |
薩克斯管 | 69 |
小提琴 | 69 |
圓號 | 69 |
長號 | 69 |
長笛 | 81 |
二胡 | 80 |
古箏 | 83 |
竹笛 | 80 |
舞蹈表演 | 80 |
3、凡考試作弊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一律不錄取。
二、高中“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原則
1、各專業方向文化課總分分數線為95分。
2、各專業方向總結構成績分數線:
方向 | 分數線 |
作曲 | 75 |
鋼琴 | 82 |
打擊樂器 | 79 |
大提琴 | 79 |
低音提琴 | 75 |
古典吉他 | 75 |
薩克斯管 | 75 |
小號 | 75 |
中提琴 | 79 |
圓號 | 79 |
長笛 | 81 |
小提琴 | 84 |
二胡 | 81 |
古箏 | 79 |
琵琶 | 79 |
嗩吶 | 75 |
竹笛 | 79 |
舞蹈表演 | 79 |
3、凡考試作弊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一律不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4、特別提示:
(1)請報考高中的考生在獲知本人中考成績后,立即將中考成績單加蓋所在地招生部門公章,連同本人中考準考證復印件郵寄至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就業處。郵寄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招生就業處,郵政編碼:430060。
(2)凡達到我院“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標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至5月15日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點擊“成績查詢系統”欄目,憑考生今年在我院附中網上報名時已注冊的賬號和密碼,登錄招生考試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專業考試合格證”,我院不再向每位合格考生郵寄紙質“專業考試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