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適應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對專業人才需求,積極探索建立符合學校培養目標和要求的人才選拔標準,建立多維一體的人才選拔綜合評價體系,根據國務院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同意,我校于2017年開展綜合評價錄取試點工作。現將有關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計劃
招生人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本一招生計劃總數的5%,計劃招生180人。
二、報名條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新潛質,品學兼優、素質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蘇省2017年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競賽類: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化學、物理、生物、信息),或者科技類、人文社科類競賽(競賽項目詳見附件1)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
(二)學術科研類:高中階段獲得國家授權專利、軟件著作權或者在國內具有CN號的期刊上正式發表的論文(見刊),且排名前三名(含)者;
(三)綜合類(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等級在3A1B1合格(含)以上者;
2.江蘇省三星級中學的考生,高中階段至少兩個學期期末綜合成績在同年級或同科類排名列前20%者;
3.我校生源基地中學、江蘇省四星級高級中學的考生,高中階段至少兩個學期期末綜合成績在同年級或同科類排名列前35%者;
(四)思想品行類: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榮譽稱號,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務、思想道德方面表現突出并獲地市級(含)以上獎勵者;
(五)特殊潛質類:對生態資源、綠色產業及林業等我校特色學科相關領域有濃厚興趣、且在國內外相關專業學習實踐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或者除上述特色學科以外的其它學科領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詳細資料說明、或佐證材料),經我校招收委員會審查認定的具有特殊培養潛質者。
三、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為我校2017年本一批次中的部分專業,詳見附件2。
以報名條件(五)“特殊潛質類”報名的考生,填報專業限定在與特殊潛質相對應的專業。如填報專業與潛質不符,則不享受綜合評價錄取相關政策。
四、報名辦法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實行網上報名。考生需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按網上要求注冊、填寫各項申請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包括:
1.申請表(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由本人親筆用藍黑或黑色水筆手寫,限1000字;
3.報名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其他綜合素質優秀證明材料;
4.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匯總表、綜合素質評價匯總表、所在中學提供的考生綜合素質優秀等方面的寫實性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可讀,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報名網址:http://bm.chsi.com.cn/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2日至4月25日24:00
五、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材料不全者視為初審不通過),將考生初審情況折算為“初審分”,滿分為24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扎實推進素質教育的地區或中學,以及農村地區中學的考生。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名單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二)繳費確認
通過初審資格的考生須于5月20日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測試費標準為60元/生),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準考證
繳費成功后,考生須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上自行打印準考證,在報到審核完成后,由我校蓋章生效。
(四)面試
1.面試主要考核學生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
2.面試時間初定6月11日-6月12日,具有面試資格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來我校參加面試,“面試分”滿分為200分,面試的具體安排將通過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及時發布。
(五)入選
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00%,根據“學校考評分”(初審分+面試分,滿分440分)擇優提出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名單。
入選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凡有舉報并經查實,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六)優惠政策
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含)以上、必測科目4C1合格,所報專業符合我校選科要求。優惠政策分為以下兩類:
A類:學校考評分排名前40%(含)的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江蘇省本一批次省控線下20分(含)”,則擇優錄取,并可滿足前三個專業志愿之一(至少須填寫三個專業志愿,且專業志愿不能重復;考生填寫少于三個專業志愿而未被錄取,責任自負);
B類:學校考評分排名40%以后的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江蘇省本一批次省控線下10分(含)”,則擇優錄取,錄滿為止。
六、錄取辦法
我校根據考生報考科類,采取高考成績、學校考評分、選測科目等維度進行多元加權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滿分960分,評價方法如下:
維度 | 分值 | 備注 |
高考成績 | 480 | 高考成績(含各項政策加分)不進行折算,直接計入綜合評價分 |
學校考評分 | 440 | 學校考評分滿分440分,其中初審分滿分240分,面試分滿分200分 |
選測科目 | 40 | 選測科目有一門“A+”等級加20分,“A”加15分,其余等級不加分 |
錄取時按照入選考生的公示等級,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評價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據招生計劃,遵循考生志愿,擇優錄取。綜合評價分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高考成績、學校考評分和選測科目。
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入校后第二年享受學校轉專業優惠政策,報名資格不受轉專業基本條件限制。
七、監督機制
1.我校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監察處全過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監察處投訴電話:025-85427248。
2.中學及學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須客觀、真實,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字或蓋公章方為有效。所在中學須對學生中學階段成績排名、推薦名單和錄取結果等進行張榜公示,以接受社會監督。
3.對在招生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對于負有責任的考生本人,我校將考生的違規事實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八、咨詢方式
電話:025-85427320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龍蟠路159號
郵編:210037
網址:http://zsb.njfu.edu.cn
九、其他
1.我校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事宜;
2.本簡章由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競賽類項目表
項目類型 | 項目名稱 |
五項學科競賽 | 全國高中數學聯賽 |
中國化學奧林匹克 | |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 | |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 |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 |
科技類競賽 | 江蘇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 | |
“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 |
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科技競賽 | |
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 |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 | |
人文社科類競賽 | 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 |
全國創新英語大賽 | |
希望之星英語風采大賽 | |
“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 | |
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 | |
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 | |
“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
注:未在列表內的其他重要競賽項目由我校招生委員會統一審查認定。
附件2: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
科類 | 專業名稱 | 專業名稱 |
文科 | 會計學 | 英語 |
漢語言文學 | 廣告學 | |
園林 | 旅游管理 | |
工商管理類 | 工業設計 | |
文科計劃招生40人 | ||
理科 | 林學 | 測繪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物聯網工程 (嵌入式培養) | |
生物工程 | 園林 | |
機械類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
木材科學與工程 (木結構建筑)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
工商管理類 | 材料化學 | |
會計學 | 工業設計 | |
農林經濟管理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交通工程 | |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 | 物流工程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環境科學 | |
工程管理 | 環境工程 | |
理科計劃招生14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