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原則
根據粵教考函〔2017〕2號文件要求,我院依據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擬訂了招生錄取原則,具體如下:
1.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面向高中生專業入學測試總分滿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面向中職生專業入學測試總分滿分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50分。普通高中畢業生網上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文化素質考試采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總分滿分300分,其中: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
3.考生成績由各項考試成績相加所得,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情況,根據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不得低于入學測試總分滿分的50%的原則上,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并且高中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不低于60分,中職生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低于90分,來劃定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4.我院對同分點考生的錄取原則。
考生總分相同時,高中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中職生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網上職業適應性測試專業依次按單科成績按語文、數學、英語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5. 我院對因考生自動放棄擬錄取或因錄取審核不通過而出現的剩余計劃,則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已按專業對公示的擬錄取資格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