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認定、錄取辦法_蘇州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資格認定、錄取辦法
五、資格認定
對戶籍、學籍資格經生源省(區、市)審核通過的考生,我校根據其思想品德、學科特長、高中階段全面表現及綜合素質等情況進行材料審核,擇優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于5月31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六、錄取辦法
1、學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占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區、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通過蘇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錄取時,學校可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及生源質量情況,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2、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除此以外,根據相關培養及就業的實際情況,報考材料類專業者,要求無色盲、色弱;報考法醫學專業者,建議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報考護理學專業者,建議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其他專業,進校后以英語安排外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考。
浙江考生需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對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江蘇考生需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對高考科類及選測科目的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BB及以上,其他省(區、市)考生需符合所報考專業(類)對高考科類的要求。
3、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高考志愿時,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4、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進檔后,學校依據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類)招生計劃、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志愿、高考成績總分,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排序,并根據我校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擇優安排錄取專業。
對于浙江及其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點本科批次)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5、錄取結果將于7月25日前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