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師范學院廣東考生:2017年藝術類招生廣東考點考生須知
一、音樂舞蹈考生須知
1.考試時請攜帶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證;②校準考證;③《廣東省2017年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準考證》
2.憑身份證、校考準考證和《廣東省2017年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準考證》進入考場。
3.報考聲樂專業的考生,考場謝絕自帶鋼琴伴奏,考場提供統一伴奏,需要鋼琴伴奏的考生,請帶樂譜;報考器樂專業的考生,考場只提供鋼琴,其它樂器請自帶;報考舞蹈專業的考生自備劇目單曲光盤。
4.請按照準考證安排的考試時間前來參加考試。
5.考生可以自由選擇服裝。
二、書法考生須知
1.考試期間,考生除允許攜帶必備的書寫工具,不得將任何字帖、書籍、字典、手機或其他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否則按作弊論處,取消考試資格。
2.考試所需毛筆、墨汁、毛氈以及現場練習用紙等由考生自備。
3.考試時請攜帶以下材料:①考生本人身份證;②校準考證;③《廣東省2017年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校考準考證》。
4.考生在各科目考試前30分鐘前進入考場,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三、考試地點
考點: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學院(燕嶺校區)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燕嶺路495號(近天河客運站)
注:音樂舞蹈專業考試只有一試(全程錄像),沒有復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