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 ...
為培養高層次人才并在科技創新研究等方面為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吉林大學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就2017年吉林大學專項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復試和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綜合評價考核。科學設計復試方案,對考生德智體進行全面科學衡量,著重加強創新能力考查。
(二)充分發揮導師群體作用。選拔學術水平高、作風嚴謹的博士生導師組成導師組,共同深入研究復試政策和評價方法,形成導師群體的合力,提高復試工作效能。
(三)堅持信息公開透明。按照“依法、準確、及時、安全”的信息公開要求,對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結果和監督機制等全部主動公開,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復試基本要求
1.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總分210分,外語50分,業務課60分。
2.復試的基本精神和要求請參照《吉林大學關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意見》文件執行。
3.各專項招生單位嚴格按照2017年吉林大學專項計劃博士招生簡章的要求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允許參加復試。對復試過程中出現的違規行為,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工作日程
1.5月4日-5月19日各招生單位組織復試,并組織考生體檢。
2.5月22日將擬錄取名單報招生辦公室,并在5月22日-6月5日期間在各招生單位網站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招生辦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