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機學院2023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章程 ...
2023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 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臨港校區(校本部):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閔行校區:上海市閔行區江川路690號 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工業工程類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其他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臨港校區。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電機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電機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電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上海電機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機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是上海電機學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一)2023年上海電機學院招生計劃5人,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附件。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 ||
十、選拔對象 | 臺灣高中畢業生報考須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2〕19號)的資格規定,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考生須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二)參加2023年度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且當年學測成績在語文、數學、英文三門考試科目均達到均標級(含)以上。 | ||
十一、選拔方式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含報名序號)、考生誠信承諾書(須本人手寫簽名)等基本材料,及個人成績查驗授權書(須本人手寫簽名)和體現申請人自身情況的其他材料(僅限高中階段)。 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二)志愿填報 志愿填報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報志愿前,考生須認真閱讀報名系統操作指南、上海電機學院招生章程。考生應按上海電機學院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志愿。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信息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核 學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考生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結果。“報名系統”顯示材料審核通過的考生應關注學校面試通知。 “報名系統”顯示需更正或補充材料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或補充有關材料,提交后及時查看審核結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報名系統”顯示材料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和錄取。 (四)面試 對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須參加上海電機學院組織的面試考核,具體面試安排詳見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網址:zhaosheng.sdju.edu.cn)。 面試時考生須出示《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上海電機學院不收取任何申請、面試費用,考生參加上海電機學院面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 ||
十二、錄取規則 | 錄取依據: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滿分60分)=學測(語文、數學、外語各15分,滿分45分)+面試(滿分15分)。 末位同分規則:對末位同分的考生,依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擇優錄取;仍同分者依次比較學測的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擇優錄取,仍相同的學生均予錄取。 專業錄取規則: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 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愿報名。預錄取考生確認錄取后,學校將于2023年7月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一般本科專業5000元/年。[滬價行(2000)第120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財預(2003)93號]、[滬價費(2003)56號]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電機學院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優秀學生博學獎學金、卓越獎學金和篤行獎學金,大學生自強之星及相關企業的各級各類獎助學金。上海電機學院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電機學院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38223140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dju.edu.cn 招生辦官網:zhaosheng.sdju.edu.cn 咨詢電話:021-38223045 | ||
十七、其他須知 | 1.大類招生的學生入學后完成專業基礎階段學習,根據所在招生大類專業分流辦法實行專業分流。 2.入學一年后,符合上海電機學院《學籍管理條例》要求可申請轉專業。 3.本科教學在臨港校區和閔行校區完成,部分專業教學地點可能根據學校規劃進行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