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師范大學2023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2】19號)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為做好上海師范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并符合教育部關于依據“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資格規定的高中畢業生可報考上海師范大學:
(一)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二)參加當年學測,且語文、數學A或數學B、英文考試三門科目均達到均標級及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與招生專業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總計10人,原則上每專業招生計劃不超過2人。學校所有招生專業學測科目要求均按申請條件,學費及住宿費以秋季高考收費標準為準。如遇個別專業招生調整,將視實際報考情況及時與考生聯系。招生專業見附件。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四、報名時間
按照教育部統一要求的時間及方式,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進行報名。
五、院校審核
學校將對報考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學測成績審核等,考生可于2023年4月20日之前登錄系統查看初審結果,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后續錄取。
六、錄取原則
學校按語文、數學A或數學B、英語三科學測成績總分作為錄取依據(考生有數學A和數學B兩科成績的,取兩科中的高分作為數學成績),并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社會實踐等情況。進檔考生,依據錄取總分高低,按招生計劃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比較考生的語文、英語成績。
七、錄取安排
學校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上傳擬錄取名單,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
考生確認后,學校將在7月下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監督與責任追究
1、招生全過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監督,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序規范。
2、接受社會監督。學校設立監督電話,接待來電來訪,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86-21-64322204
3、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并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86-21-64322695(招生辦公室)
+86-21-64323111(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十、本招生簡章由上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和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