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2022年普高招生中體育、藝術類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說明
《廣州大學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如下:
1.術科成績的使用
報考美術學、設計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普語)(廣東省除外)、廣播電視編導、音樂學(師范、聲樂、器樂)、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術科成績使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類別統考成績;廣東省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含普語、粵語)專業的考生,術科成績使用廣東省校際聯考成績。
2.藝術類錄取原則
依據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的投檔原則,對文化分、術科分均上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控制線的考生,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投出的檔案中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對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本專業類別統考而未取得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成總分計算方式及總分排序規則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所公布的規則執行。
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廣東省招生辦公室所公布的相關類別合成總分計算方式及總分排序規則執行。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在《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詳細說明了相關類別合成總分計算方式。對于省外在藝術類非平行批錄取的專業(如:湖南音樂類、舞蹈類),廣州大學的錄取排序分計算公式參照廣東省排序規則執行:
l 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舞蹈類)統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40%+藝術術科統考成績×2.5×60%。
l 廣播電視編導類統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60%+廣播電視編導術科統考成績×2.5×40%。
l 播音與主持類(校際聯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60%+播音與主持類校際聯考成績×2.5×40%。
l 體育類統考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40%+體育術科統考成績×2.5×60%。
《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可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中下載。
(網址:https://eea.gd.gov.cn/tzgg/content/post_3936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