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平頂山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辦的綜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實施辦法》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平頂山學院2023年繼續在部分專業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
一、招生專業、計劃及學制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修業 年限 |
學位授予門類 |
擬招生人數 |
學費 (元/生) |
網絡與新媒體 |
050306T |
2 |
文學 |
100 |
4400 |
小學教育 |
040107 |
2 |
教育學 |
100 |
4400 |
工商管理 |
120201K |
2 |
管理學 |
100 |
4400 |
物聯網工程 |
080905 |
2 |
工學 |
100 |
5000 |
二、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身心健康。
(二)已經獲得學士學位的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三)考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進行查詢。
(四)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本科為成人教育、網絡教育、自學考試類型的學生;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五)體檢要求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生報名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6月1日開始,6月10日18:00報名截止。
具體流程如下:請點擊“平頂山學院第二學士學位網上報名系統”(http://zsbm.pdsu.edu.cn),并按提示信息完成線上報名。
注:全部為網上報名,無需郵寄材料。
(二)資格審核
學校組織專家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平頂山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擬于2023年6月20日在平頂山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審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考試。
(三)提交材料
請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中提交以下材料(掃描件或照片):
(1)第一學士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
(4)本科成績單;
(5)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獲獎證書等。
4.申請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將取消報名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試與錄取
(一)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面試擬定于6月25日-27日舉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考生6月24日關注“平頂山學院招生信息網”發布的“平頂山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面試通知”。
(二)平頂山學院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末位成績并列,平頂山學院將參照本科學分績點(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進行排序。學校將預錄取名單在平頂山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xx.pdsu.edu.cn/)予以公示五天,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報到
(一)被平頂山學院錄取為第二學士學位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憑錄取通知書到平頂山學院報到,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三)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四)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體檢統一安排在報到入學時。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中弄虛作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培養與畢業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平頂山學院學籍管理系統。第二學士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學生按照學校制定的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
(三)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未滿一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足兩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中途退學的學生,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四)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五)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現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六)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
(七)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學生資助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六、組織與監督
(一)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第二學士學位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二)學校招生監督工作組負責監督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實施的全過程。
七、其他
(一)平頂山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材料審核和考試不收取費用。
(二)平頂山學院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事宜和舉辦輔導班。
(三)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簡章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四)本簡章由平頂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平頂山市新城區未來路南段平頂山學院
咨詢電話:0375-2657796 2657797 2657677
郵箱:zsjyc@pdsu.edu.cn
郵編:467000
監督電話:0375-29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