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外語外貿學院2023年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國標代碼13762),英文名稱為“Fuzhou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and Trade”;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辦學地址:福建省福州長樂區首占新區育環路28號。
第三條 學校概況: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是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國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聯盟發起單位、副主席單位和中國民辦教育協會高等教育專業委員會常務副理事單位。學校榮獲“全國高等學校創業教育研究與實踐先進單位”“全國民辦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示范學校綜合獎(全國僅16所民辦高校獲此殊榮)”“2017年度全國創新創業50所典型經驗高?!薄爸袊褶k高校教育優秀學?!薄叭珖7堵毠ぶ摇薄案=ㄊ〉谑⑹?、十二屆文明學?!薄案=ㄊ〉谝?、二屆文明校園”“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先進單位”“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五一勞動獎狀”、“福建省先進教工之家”、首屆全國青運會“突出貢獻獎”“平安校園”等榮譽稱號。
學校地處福建省會福州門戶、素有海濱鄒魯美譽的福州長樂區。現設有外國語學院、財金學院、經管學院、智能建造學院、大數據學院、藝術與設計學院、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8個二級教學單位,以及創新創業創造學院等教學平臺,39個本科專業,構建文、經、管、藝、工、教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2023年專升本招生計劃經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以高校招生管理部門統一向社會公布為準。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五條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福建省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六條 專升本錄取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投檔比例為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在常規志愿投檔時,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福建省劃定各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投檔錄取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成績排列的順序依次按專業基礎課、高等數學或大學語文、大學英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出每一個考生在其報考類別中的位次。
第七條 根據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有關降分錄取的規定,學校征求志愿階段錄取結束后,生源仍不足的,可提出降分申請,經批準后,可在該類別總分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含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專業志愿的未被錄取的考生中錄取。
第八條 其他照顧政策按照上級主管招生工作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各招生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任何限制。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舉報監督電話:0591-83560939。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費、住宿費標準
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方能注冊。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文件要求執行,具體標準將向學生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具體如下:
(一)學費標準
(1)英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土木工程、會計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以上各專業學費均為26840元/人?學年;
(2)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廣播電視編導、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以上各專業學費均為29280元/人?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
(1)二人間,7000元/人?學年;
(2)四人間A型,2980元/人?學年;
(3)四人間B型,2460元/人?學年;
(三)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 學費退費辦法
學生注冊后,因故轉學、退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退學辦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文中規定的退學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獎助學措施
第十三條 凡經學校統招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各類獎助學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建立“獎、助、減、勤、緩、補、貸”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助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參評獎學金。
1.經學校統招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可享受以下獎勵政策:在校生成長基金、校獎學金、學科競賽專項獎學金、思想品德類獎學金、學術研究類獎學金、創業獎學金、考研深造獎學金、文體類獎學金、外語學習類獎學金、優秀畢業論文獎學金、海外學習交流等數十項校內獎學金。
2.經學校統招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學政策:
(1)勤工儉學崗位、特殊學生學費減免等助學政策;
(2)通過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教育發展基金,資助符合條件的家庭貧困學生。
第六章 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要求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可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凡未取得??飘厴I證書或其他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其錄取和報到資格。
第十八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fzfu.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www.fzfu.edu.cn/zsb/
招生辦郵箱:3013488240@QQ.com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長樂區首占新區育環路28號
郵政編碼:350202
招生咨詢電話:0591-83560666/83596666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規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準。未盡事宜,按福建省有關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