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2022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含往屆生);
(二)10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不含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 成績均須合格(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不含自選綜合,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取等第高者計為技術成績);同時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須達到P等);
(三)由于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課程以英文授課為主,非英語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
二、2022年本科招生專業
2022年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在浙江省提前批次投放普通統招計劃的同時,預計單獨投放204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具體招生代碼、招生大類及計劃等最終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經教育部批準,香港中文大學(深圳)2022年各學院設立的本科招生專業包括:
(一)經管學院:市場營銷、國際商務、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其中,國際商務包含兩個專業方向:環球商務管理、環球供應鏈與物流管理;經濟學包含三個專業方向:經濟科學、應用經濟學、國際商務經濟學;會計學包含兩個專業方向:會計和財務報告、會計數據和分析。
(二)理工學院:數學與應用數學、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化學、電子與計算機工程(由電子信息工程更名)、材料科學與工程(新增)。其中,數學與應用數學包含三個專業方向:理論數學、應用數學、金融數學;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包含兩個專業方向:計算機工程、電子工程。
(三)人文社科學院:應用心理學、翻譯、英語。其中,英語包含三個專業方向:國際企業文傳、法律事務、語言技術。
(四)數據科學學院: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五)醫學院:臨床醫學、生物信息學、生物醫學工程、藥學、生物科學。
臨床醫學專業學制六年,第一二學年將學習大學核心課程、臨床前學科知識及其臨床應用;在第三到六學年學習臨床學科知識和技能、見習和實習,并對醫學科學研究進行系統學習和實踐。醫學人文及倫理課程貫穿整個學習過程。通過全面扎實的訓練,培養具備專業醫學知識與臨床技能、兼具國際視野和人文情懷的世界一流醫學創新人才。
(六)經管學院、理工學院與數據科學學院聯合培養本科招生專業: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包含兩個專業方向:量化金融、金融科技。
三、專業招生方案
(一)經濟管理試驗班:選考科目不限。大一結束時學生可在經管學院的所有專業內選定主修專業;
(二)人文科學試驗班:選考科目不限。大一結束時學生可在人文社科學院的所有專業內選定主修專業;
(三)理科試驗班:選考科目含物化生任一門。本試驗班為經管學院、理工學院、人文社科學院、數據科學學院、醫學院(含臨床醫學專業)及金融工程專業聯合招生。學生在大一報到后選課前充分了解各學院及專業優勢,再根據個人興趣和特長自主選定所屬學院(有意向就讀金融工程或臨床醫學專業的學生需直接選定)。非金融工程或臨床醫學專業的學生,大一結束時在所屬學院內選定主修專業。
填報的試驗班大類 | 包含學院/專業 | 選科要求 |
經濟管理試驗班 | 經管學院 | 不限 |
人文科學試驗班 | 人文社科學院 | 不限 |
理科試驗班 | 經管學院、理工學院、人文社科學院、數據科學學院、醫學院、金融工程(專業) | 含物化生任一門 |
注意:鑒于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實行大類招生模式,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所編印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理科試驗班所列招生專業名稱,僅為方便考生填報志愿,錄取至理科試驗班的考生實際可選擇的專業包括理科試驗班下所含學院的所有招生專業(詳見上表及第二部分“2022年本科招生專業”)。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報名系統已開放,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官網“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https://ugapply.cuhk.edu.cn/zongping)進行注冊,按系統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確認報名;
(二)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5月4日24:00
(三)報名材料:
1.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教育考試院頒發的成績單原件掃描件、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截圖、蓋有中學或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掃描件(3項材料任一即可);
2. 高中成績單:包含高一高二年級4次期末考試成績、高三年級2次以上校級/市級/省級統一考試成績,包括各科得分、總分、年級排名及年級人數等,須加蓋中學或教務處公章;
3. 個人身份證掃描件;
4. 其他可反映個人優秀綜合素質的證明材料(例如學科競賽獲獎證書、文藝體育競賽獲獎證書、英語及學術能力證明等,非必需)。
考生在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無需郵寄紙質材料。必要時,學校有權向考生索取書面材料作為審核依據,請考生留好備份。如有造假或不實信息,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已經獲得考試資格的,將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通過材料審核,即有資格參加測試的考生需通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在線繳納評核費,入學測試評核費為人民幣200元/生。評核費繳納后不予退還;逾期未繳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選拔程序
(一)材料審核: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考生可于2022年5月下旬,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詢材料審核結果。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按照指引完成考試確認流程。
(二)入學測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具體的入學測試時間、形式、要求等相關安排將另行通知。考生可于高考出分前,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查詢入學測試成績。
2022年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在入學測試中繼續設置體育科目測試,體育測試結果將被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有關體育測試的安排將另行通知。
(三)入圍名單公示:入學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綜合評價入學測試情況,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同分順延。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四)志愿填報:經公示無異議的綜合評價測試入圍考生,須在高考志愿普通類提前批次以第一院校志愿填報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若未能被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錄取,不影響其后續志愿的錄取。
六、時間安排
(一)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5月4日 24:00
(二)初審結果:5月下旬
(三)考試確認及繳費:初審結果公布后3天內
(四)入學測試時間: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
(五)入學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六)入圍名單公示:入學測試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
七、錄取辦法
(一)參加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綜合評價入學測試且入圍的考生,須參加2022年浙江省高考,且高考成績須達到浙江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二)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總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三)學校依據考生志愿,按考生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當綜合評價成績相同時,將依次以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入學測試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
綜合評價成績=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比60%)+入學測試成績(占比3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比10%)
綜合評價錄取總成績滿分為750分。其中,高考成績按考生高考分數的60%比例計算;入學測試成績滿分為225分,按入學測試的實際成績計算;考生高中階段的10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考生實際等級計算,每出現一個B減1.5分;每出現1個C,減2.25分;出現D者,減7.5分。
等級 | 10A | 9A1B | 9A1C | 8A2B | 8A1B1C | 8A2C | 7A3B | 以此類推 |
計分 | 75 | 73.5 | 72.75 | 72 | 71.25 | 70.5 | 70.5 | …… |
八、注意事項
(一)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政策性加分:符合浙江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加分,學校予以認可。
(三)錄取體檢標準: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四)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九、收費標準
學費:人民幣十一萬五千元/生?學年
住宿費:人民幣一千二百元/生?學年
十、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設置新生入學獎助學金,詳見學校《2022年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新生入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十一、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紀監部門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做到標準嚴格、程序規范、過程公開透明。相關投訴實行實名制,投訴人需通過電子郵件(紀監部門監督投訴郵箱:admissions.appeals@cuhk.edu.cn)以書面或者附件形式詳述投訴的目的和證據等。
招生咨詢信息:
招生熱線:(0755)8427 3500
傳真號碼:(0755)8427 3690
咨詢郵箱:admissions-zp@cuhk.edu.cn
學校網址:www.cuhk.edu.cn
通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龍翔大道2001號行政樓東翼三樓E310室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18172
十二、附則
本簡章自學校發文之日起執行。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委員會。大學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本簡章如有與國家和浙江省的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浙江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