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文藝職業學院2024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廣東文藝職業學院2024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中高職慣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23〕5號)、《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21〕19號)、廣東省招生委員會 廣東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考移民”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1號)、《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41號)等文件精神,為保證學校2021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中職班學生的轉段考核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核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廣東文藝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校國標代碼:13707
第五條學校地址:
番禺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廣路242號;郵政編碼:511400
白云校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同泰路1111號;郵政編碼:510515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東文藝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錄取的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相關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包括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以及開展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及招生錄取各項事宜。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報考條件和技能證書要求
第十四條學校2021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專業和計劃如下:
序號 | 高職專業名稱 | 高職專業代碼 | 對口中職學校名稱 | 中職專業名稱 | 中職專業代碼 | 招生計劃(個) | 高職學段2年教學地點 |
1 | 視覺傳達設計 | 550102 | 廣東省財經職業技術學校 | 藝術設計與制作 | 750101 | 40 | 高職院校 |
2 | 視覺傳達設計 | 550102 | 廣州市輕工職業學校 | 藝術設計與制作 | 750101 | 40 | 高職院校 |
3 | 產品藝術設計 | 550104 | 東莞市商業學校 | 計算機平面設計 | 710210 | 40 | 高職院校 |
4 | 環境藝術設計 | 550106 | 廣東省財經職業技術學校 | 建筑裝飾技術 | 640102 | 40 | 高職院校 |
5 | 游戲藝術設計 | 550109 | 揭陽捷和職業技術學校 | 動漫與游戲制作 | 760204 | 40 | 高職院校 |
6 | 工藝美術品設計 | 550112 | 廣州市輕工職業學校 | 民間傳統工藝 | 750305 | 30 | 高職院校 |
7 | 動漫設計 | 550116 | 汕頭文化藝術學校 | 藝術設計與制作 | 750101 | 30 | 高職院校 |
8 | 音樂表演 | 550201 | 東莞市商業學校 | 音樂表演 | 750201 | 50 | 高職院校 |
9 | 音樂表演 | 550201 | 惠州市財經職業技術學校 | 民族音樂與舞蹈 | 750301 | 30 | 高職院校 |
10 | 舞蹈表演 | 550202 | 東莞市商業學校 | 民族音樂與舞蹈 | 750301 | 30 | 高職院校 |
11 | 舞蹈表演 | 550202 | 汕頭文化藝術學校 | 社會文化藝術 | 750401 | 30 | 高職院校 |
12 | 音樂傳播 | 550216 | 東莞理工學校 | 社會文化藝術 | 750401 | 50 | 高職院校 |
13 | 音樂傳播 | 550216 | 廣東省電子職業技術學校 | 社會文化藝術 | 750401 | 30 | 高職院校 |
14 | 播音與主持 | 560201 | 惠州市財經職業技術學校 | 社會文化藝術 | 750401 | 30 | 高職院校 |
15 | 空中乘務 | 500405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航空服務 | 700402 | 50 | 高職院校 |
16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會計事務 | 730301 | 80 | 高職院校 |
17 | 市場營銷 | 530605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市場營銷 | 730602 | 50 | 高職院校 |
18 | 電子商務 | 530701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電子商務 | 730701 | 50 | 高職院校 |
19 | 旅游管理 | 540101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旅游服務與管理 | 740101 | 100 | 高職院校 |
20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540106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高星級飯店運營與管理 | 740104 | 100 | 高職院校 |
21 | 烹飪工藝與營養 | 540202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中餐烹飪 | 740201 | 100 | 高職院校 |
22 | 中西面點工藝 | 540203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中西面點 | 740203 | 50 | 高職院校 |
23 | 西式烹飪工藝 | 540204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西餐烹飪 | 740202 | 50 | 高職院校 |
24 | 舞蹈表演 | 550202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社會文化藝術 | 750401 | 50 | 高職院校 |
25 | 旅游英語 | 570203 | 廣東省旅游職業技術學校 | 旅游外語 | 770209 | 80 | 高職院校 |
第十五條廣東文藝職業學院2021年職業院校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轉段考核的報名條件和證書要求:
(一)2021年被試點中職學校錄取并在相關專業“三二分段班”就讀,符合《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21〕19號)要求,具有正式學籍、符合2024年廣東省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獲得2024年廣東省高考資格的學生。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材料按《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41號)等文件相關要求執行。試點專業“三二分段班”學生身份,以中職學段招生錄取時身份為準。
(二)參加轉段考核的學生須在中職學段第五學期及前獲得以下其中一種職業資格證書: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
2.國家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
3.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省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國家開展試點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X證書);
5.其他行業認可度較高的證書。
第十六條參加轉段考核的學生須在中職學段畢業后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畢業學歷證書。
第五章 轉段考核
第十七條轉段考核以過程考核為主,轉段考核總成績由中職學段前兩年若干門的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技能課程成績組成;轉段考核總成績滿分值為100 分,高職學段擬錄取的考生轉段考核總成績原則上不低于40分。課程考試實行教考分離,由高職院校組織命題,對口中職學校在該課程學習結束時,采取筆試、認定、實操、面試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考試成績要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并報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備案。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將聯合對口中職學校將轉段考核總成績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在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主辦的職業技能大賽獲獎的中職學校“三二分段班”學生,經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核實資格、公示無異議后,符合相關要求的,可免轉段考核,被廣東文藝職業學院對口專業錄取。
第六章 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轉段考核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在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中,依據錄取要求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會同對口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布。符合三二分段高職學段錄取條件的學生不得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院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一條已被“三二分段”高職學段錄取的學生第三學年在中職學校按照五年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繼續學習,第四和第五學年在對口高職院校或經省教育廳同意的中職學校接受普通高職教育;未經省教育廳備案,學生在中職學段頂崗實習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中職學校要提前做好學生高職入讀前的教育和管理。未被錄取的學生按照教學計劃完成中職第三學年的學習,并可參加其他類型的高職院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二條招生報名、考試、錄取時間安排
(一)2023年6月2日前,根據轉段考核方案和招生章程,聯合對口中職學校組織有意參加轉段考核錄取且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進行報名。
(二)2023年6月9日前,聯合對口中職學校審核報名材料。
(三)2023年7月21日前,聯合對口中職學校完成轉段課程考核。
(四)2023年7月31日前,累計匯總過程考核各科目成績,形成轉段考核總成績;聯合對口中職學校將轉段考核總成績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2023年9月,依據廣東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聯合對口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2023年11月,試點中職學校組織擬錄取考生參加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
(七)在2024年規定時間內,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八)2024年9月,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同步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以上具體時間安排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時間進度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廣東文藝職業學院的招生信息網。
第八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三條轉段學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轉段學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九章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四條轉段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五條轉段學生報到時須核驗學生的中職學歷畢業證書,無相應證書證明將不予報到和注冊。
第二十六條轉段學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職業技能、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轉段考核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1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 〔2003〕63號)執行。
第三十四條學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普通類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其他類專業學費6410元/生·學年;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五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六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34810201、84878982、34810200
傳 真:020-34810200
電子郵箱:gdwyzsb@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dla.edu.cn
招生網址:http://www.gdla.edu.cn/zsb/
第三十七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室
聯系人:金知純
監督電話:020-31103569
電子郵箱:wyxydb@126.com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適用于廣東文藝職業學院2023年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和2024年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轉段錄取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由廣東文藝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