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醫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沈陽醫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建校74年來,秉承“博學潔行、厚德濟世”的校訓,實施內涵發展、錯位發展、特色發展戰略,致力于培養醫理工管交叉融合的應用型人才。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精神和《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辦〔2023〕123號)要求,學校決定2023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沈陽醫學院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第二學士學位僅招收沈陽醫學院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并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三)取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注冊),且未就業的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代碼 |
學制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招生范圍 |
100202TK |
2 |
麻醉學 |
30 |
臨床醫學專業 |
100203TK |
2 |
醫學影像學 |
30 |
臨床醫學專業 |
100401TK |
2 |
預防醫學 |
30 |
臨床醫學專業 |
101005 |
2 |
康復治療學 |
30 |
臨床醫學和護理學專業 |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 2023年5月31日一6月3日8:30-19:00、6月4日8:30-15:00
(二)報名方式
登錄“遼寧招生考試之窗”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www.lnzsks.com/。
四、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學校教務部門將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內容及學校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根據報名情況開展網上復試,確定符合條件名單,審核結果將在沈陽醫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
五、錄取
此次錄取在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原則,填報服從調劑的考生需滿足招生范圍要求方可進行專業調劑,否則不予錄取。在審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報上級部門審批后予以最終錄取,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六、收費標準
(一)學費:第二學位專業的學費按沈陽醫學院對應第一學位專業的學費標準,均為5500元/生·學年。
(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其他費用參照學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根據有關部門2023年最新文件執行,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
七、報到與資格復查
(一)經學校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入學與注冊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沈陽醫學院授予學士學位實施辦法(修訂稿)》執行,學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持報名材料原件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二)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視其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將在學生入學后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三)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學生入學后,統一安排體檢復查,不招收色覺異常(色盲或色弱)學生。
八、學籍管理、畢業、學位授予及派遣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2年,全日制學習,納入高校學籍管理系統,課程設置及教學安排按照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執行;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獲得畢業證書及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學?,F行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四)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參照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五)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九、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沈陽醫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聯系地址:遼寧省沈陽市黃河北大街146號
郵政編碼:110034
聯系電話:024-62215829
學校網址:http://www.symc.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y.symc.edu.cn/
電子信箱:symczs@163.com
十、附則
(一)本簡章內容如與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申請者應保證本人申報信息及申請材料完全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三)如有未盡事宜,學校將在沈陽醫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四)本簡章由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沈陽醫學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