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師范大學2023年江西省生源專業優待政策專業調配具體實施辦法
為了進一步滿足廣大考生的專業需求,體現以生為本的人才培養理念,鼓勵優質生源報考江西師范大學,學校2023年繼續推出專業優待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江西師范大學2023年對于江西省普通類執行第一批本科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一本線)的文、理科考生,安排專業(不含公費師范生專業)時優待如下:一志愿報考江西師范大學,考分超一本線,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到江西師范大學的考生,按其所填報的前三個不同專業志愿之一安排專業。
注:考生的單科成績須符合江西師范大學招生章程要求且須填報六個不同專業志愿(同一批次院校代碼內可填報專業數小于等于6個時,則按可填報的最大不同專業數量計算)。
為保證由此帶來的專業調配公平公正,特制定如下專業調配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實施辦法》的起草制定是以嚴格執行政策為基礎,盡量規避人為主觀因素為核心,客觀公正進行專業調配為指導思想。首先對江西省普通類執行第一批本科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的所有考生,嚴格按照招生章程規定的“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辦法錄取專業;其次,由于所填報的專業全部錄取滿額、且符合專業優待條件、必須要超出原計劃來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先是對符合排名條件的考生,按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再是由計算機程序比對“專業調配系數”自動分配專業,所分配的專業與考生的分數順序、志愿順序無相關性(具體見本辦法第三條規定)。
二、基本原則
1、優生優待原則;
2、機會均等原則;
3、計算機自動調配原則。
三、實施細則
第一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的辦學資源和條件確定當年部分專業調配錄取人數最大容量并存檔,最大容量只能等于或大于原計劃數。
第二條 根據考生所填報的6個專業志愿和各專業的計劃數,按正常的“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分配專業(已確定了錄取人數最大容量的專業,則全部按該專業最大容量數來執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分配)。
第三條 對于一志愿報考江西師范大學,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到江西師范大學,單科成績符合江西師范大學招生章程要求且填報了六個不同專業志愿(同一批次院校代碼內可填報專業數小于等于6個時,則按可填報的最大不同專業數量計算),文史類本科分平行排名在全省4600名之前、理工類本科分平行排名在全省20000名之前的考生,執行實施細則第二條未能錄取到第一專業志愿,則執行專業優待政策,根據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直接確定錄取專業。
第四條 對于符合江西師范大學2023年專業優待政策中“按考生所填報的六個不同專業志愿前三個之一安排專業”規定的考生,執行實施細則第二條未錄取到前三個專業志愿之一,則執行專業優待政策按考生所填報的六個不同專業志愿前三個之一調配專業,由計算機程序通過不斷比較“專業調配系數”自動分配專業。初始“專業調配系數”計算方法為:2023年江西省普通類執行第一批本科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的各招生專業初始“專業調配系數”(2020年-2023年期間,只要以大類招過生的專業,一律按專業大類對應的人數來計算初始專業調配系數)=2020至2022年相應文理科類專業(不分批次)錄取人數與2023年本批次本院校代碼已確定錄取的人數之和/2020至2022年相應文理科類專業(不分批次)計劃與2023年本批次本院校代碼專業計劃之和。初始“專業調配系數”的計算結果和實施細則第二條生成的“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錄取形成的文理科類各專業最低錄取線,由紀委和第三方督查人員審核后存檔。
具體執行專業優待政策由計算機程序按如下辦法調配:
對符合條件且未錄取到前三個專業志愿之一的考生,按低分到高分順序,對每個考生的前3個專業志愿,在錄取人數沒有達到最大容量的專業志愿中,比較“專業調配系數”,選擇專業“專業調配系數”最低的專業志愿,確定該考生的錄取專業。在專業“專業調配系數”相同的情況下,專業錄取人數少的優先,如專業錄取人數也相同,當年公布的招生專業代碼在前的優先。在從低分到高分確定專業過程中,只要有專業的錄取人數增加了1個,就重新計算該專業“專業調配系數”。 具體操作由計算機軟件程序自動調配。
如前3個專業志愿,錄取人數都達到了專業規定最大容量,則比較3個專業的“專業調配系數”,選擇專業“專業調配系數”最低的專業志愿,確定該考生的錄取專業。在專業“專業調配系數”相同的情況下,專業錄取人數少的優先,如專業錄取人數也相同,當年公布的招生專業代碼在前的優先。在從低分到高分確定專業過程中,只要有專業的錄取人數增加了1個,就重新計算該專業“專業調配系數”。
第五條 對于最后還沒有分配專業的考生(有3種情況的考生,有可能會分配不到專業:①沒有填報六個不同專業志愿,按正常的“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分配專業后,仍未分配到專業的考生;②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單科成績都不符合江西師范大學招生章程要求或全都“體檢受限”;③考分未達一本線,按正常的“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分配專業后,仍未分配到專業的考生),按以下方法確定專業:
1、填報了專業服從調劑,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所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1)單科成績符合江西師范大學招生章程規定的專業要求;
(2)體檢情況符合專業要求;
(3)調劑至高收費專業需在專業志愿中報考了其它高收費專業;
(4)參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傾向。
2、對“所報專業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電話通知,如考生愿意服從調劑,則將《同意調劑申請及調劑志愿表》、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傳真到學校招生辦公室,經審核符合要求后,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所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按考生填報的《同意調劑申請及調劑志愿表》中的符合所有條件的志愿專業,確定錄取專業。如不同意調劑,則預退檔。
第六條 閱檔后,對擬錄取專業“體檢受限”的考生,請校醫院簽署意見,監察部門和招生就業處同意后,根據意見進行專業調整或預退檔。
1、如意見為專業調整,則在專業優待政策范圍內,對比單科成績符合招生章程要求且無“體檢受限”的各專業志愿,選擇專業初始“專業調配系數”最低的專業志愿,確定該考生的錄取專業;如考生符合“專業優待”中滿足前三個志愿之一安排專業的政策,但前三個志愿單科成績都不符合招生章程要求或都“體檢受限”,則對比4至6專業志愿單科成績符合招生章程要求且無“體檢受限”的專業,選擇專業初始“專業調配系數”最低的專業志愿,確定該考生的錄取專業。
2、如所報專業志愿單科成績都不符合招生章程要求或都“體檢受限”,則參照此細則第五條執行。
第七條 省內外其他類別的招生錄取專業調劑參照此辦法實施細則中第五、六條執行。
第八條 以上有關內容如與上級部門當年文件內容有沖突時,以上級部門文件精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