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學院藝術類專業在河南省招生綜合分計算規則
一、藝術類校考專業
依據廣州體育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舞蹈表演、表演專業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文化成績×0.04 + 校考專業成績×0.7
二、非藝術類校考專業
依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招〔2023〕3號)文件,廣州體育學院藝術類統考專業綜合分計算規則參照廣東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總成績折算比例計算規則如下:
1.舞蹈學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0.053+舞蹈術科統考成績×0.3。
2.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0.08+廣播電視編導術科統考成績×0.2。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0.08+播音與主持類術科統考成績×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