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皖西學院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橋西月亮島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六、報名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身體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相關要求;
(三)2023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畢業生,或者2022屆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畢業生。
(四)考生本科期間(含輔修、雙專業雙學位)所獲學位的專業不能是法學類專業。
七、報名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6月15日-6月22日。
(二)提交材料:請考生務必按照要求準備清晰有效的掃描材料,于報名期間上傳至“皖西學院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系統”。(具體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1.《皖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成PDF);
3.學籍學歷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考生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驗證(詳見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4.皖西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誠信考試承諾書(手寫簽字后掃描成PDF);
5.照片要求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頭像,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白色背景為佳,圖像文件大小在20-40 KB之間,JPG格式。
八、報名資格審核:
學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考生可參加面試。考生務必確保按要求填寫、提交報名材料,因報名表信息填寫不全、考生本人未簽字以及報名材料不全等導致審核不通過者,責任自負。
九、面試:
(一)面試時間:時間待定,具體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
(二)面試內容
1.綜合素質和能力(30分)
以自我介紹的方式,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方面;第一學士學位階段學習、科研、社會實踐(社會責任教育、創新創業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方面。
2.專業素養(40分)
根據抽題內容進行回答。考查專業基本知識儲備情況,每生回答問題不超過10分鐘。考生隨機報題號(規定題號范圍內),抽題后依據題目內容進行回答。
3.語言表達(30分)
專家隨機提問,包括至少一個英文問題。考核英語能力和水平、儀態儀表、人際溝通、語言表達和應變能力等。
(三)面試形式:現場面試。
十、錄取辦法:
(一)錄取程序:合格考生(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單項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錄取,單項排序為:專業素養、綜合素質和能力、語言表達。
(二)錄取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一周。
(四)體檢: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規定級別的醫院體檢證明,新生入學時還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學生報到:錄取確認考生名單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皖西學院即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個人檔案等在皖西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二)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明確標識“第二學士學位”字樣。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可發結業證書。對退學學生,學校應當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三)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對于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以往屆畢業生身份入學的,按現行相關規定辦理派遣手續。
(四)第二學士學位生在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十二、其他須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認真復查,凡不能如期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或不符合報考資格、體檢不合格、冒名頂替、重名重號、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學校及工作人員不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校舉報電話:0564-3306173。
十三、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564-3305004,3305015
招生信息網:https://zsb.wxc.edu.cn/ 郵政編碼:237012
十四、本章程皖西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文件不同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