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大學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聯招〔2023〕1號)和《關于編報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計劃的通知》(聯招〔2023〕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中國民航大學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中國民航大學,現隸屬于中國民用航空局,也是中國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以服務航空運輸業、航空制造業,特別是“兩業融合”為特色,是天津市“雙一流”建設高校和高水平特色大學建設高校。學校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民用航空局第二民航學校,由毛澤東主席親自任命方槐將軍為校長,周恩來總理親自選定校址。2006年5月30日,更名為中國民航大學。歷經70多年開拓進取,學校已成為中國民航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的最高學府、主基地和主力軍,致力于成為民航領域的高等教育引領者、科技創新示范區、政策咨詢智力庫、國際交流排頭兵,并最終建設成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學。
二、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和②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
2.臺灣地區考生,具有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和②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3.華僑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前5年內(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注: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具體報名條件可參照《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三、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
1.招生計劃:5人。
2.招生專業:招生專業及報考條件詳見《中國民航大學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專業一覽表》(附件)。
四、報名時間
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3月16日至31日為報名確認時間。
五、報名方式、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和志愿填報
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聯招管理系統考生端(網址:http://www.eeagd.edu.cn/lzks/)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情況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公布的《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
六、錄取原則
1.參加全國聯招考試且達到第一批本科批次劃線。
2.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錄取專業。
七、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一致,幣種:人民幣)
學費標準:詳見《中國民航大學2023年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專業一覽表》(附件)。
八、相關規定和要求
1.被錄取的學生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同專業學生標準一致,以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核定標準為準。
2.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照《新生入學手冊》規定的時間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并獲批準方可延期報到。在規定時間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3.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并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條件或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4.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與同專業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同住,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和《中國民航大學港澳臺學生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九、聯系方式
招生聯系單位:中國民航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聯系電話:0086-22-24092126
傳真:0086-22-24391746
招生網址:http://www.cauc.edu.cn/zsb/
管理聯系單位:中國民航大學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管理聯系電話:0086-22-24092036
監督舉報電話:0086-22-24092242
中國民航大學地址:天津市東麗區津北公路2898號
郵編:300300
十、本招生簡章由中國民航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