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業大學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填報參考
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國家和江蘇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的積極探索。
一、2023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填報要求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23〕7號)精神和我校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要求,南京林業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歷史等科目類527分,物理等科目類512分)。
二、如何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
入選考生必須在江蘇省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6月28日至7月2日17:00),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gkzy.jseea.cn),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考生身體條件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三、綜合評價入選考生可以填報哪些專業(專業類)
四、綜合評價錄取的相關辦法
(一)多元綜合加權評價
我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學校考評分等維度進行多元加權綜合評價,形成綜合評價分,評價方法如下:
綜合評價分滿分為1150分,具體計算方法為:綜合評價分=高考文化分+學校考評分。
(二)投檔和錄取規則
根據進檔考生的綜合評價分及專業志愿填報情況,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錄取的學生在南京新莊校區學習。綜合評價分同分情況下,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綜合衡量考生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擇優錄取。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綜合評價(B類院校)特殊類型志愿實行傳統(順序)志愿方式,分歷史等科目類和物理等科目類,設置1個院校志愿,包括6個專業志愿和1個專業服從調劑志愿。友情提醒: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4類志愿之間不得兼報;符合多項入選資格的,只能選擇其一填報。
2.考生應認真閱讀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規定、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選擇的專業(專業類)志愿必須從我校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中公布的招生專業(專業類)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專業志愿順序以考生在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服務系統中填報的為準),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專業(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4.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志愿在專門的志愿欄填報,填報時間與本科院校專業組填報的時間相同。凡被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5.B類高校的投檔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后、本科批次投檔前完成。被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錄取。沒有被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如填報了后續批次志愿,可以正常參加后續批次的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