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學院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培養應用型本科(“3+2”模式)專業 2023年招生簡章
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昌吉學院與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聯合開展應用型本科(“3+2”模式)小學數學教育專業人才培養工作,學制五年,培養地點設在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一、培養模式
學制為5年,實行“3+2”培養模式,高職階段在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習3年,符合轉段規定的,進入昌吉學院本科階段學習2年。
二、培養院校
由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數理學院具體負責,集昌吉學院、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優勢資源,強強聯手,聯合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數
小學數學教育專業(專業代碼:570105K),招生對象為單列類(選考外語)考生,生源科類為理科,2023年招生計劃數35人。
四、選拔考試辦法
本專業安排在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高職專業同批次錄取,招生錄取辦法詳見《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普通專科招生章程》。
五、轉段要求
學生在第五學期期末進行轉段審核,由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照雙方商定的轉段條件組織考核,轉段審核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情況、在校表現、課程成績、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及職業資格取證等方面。
因自身原因,沒有達到轉段要求,未能升入昌吉學院本科階段的學生,按照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要求完成后期學習任務,成績合格者,由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高等職業教育(大專)學歷文憑。
六、學費標準
前三年按照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收費標準,小學數學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3300元/學年。后兩年按照昌吉學院本科收費標準,3500元/學年。
七、學籍管理
新生入學后,由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專科院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進行注冊及管理,經考核合格,轉入昌吉學院繼續就讀,按照《昌吉學院學生管理辦法》進行學籍注冊和管理。
八、畢業證書發放及學位授予
經考核合格,轉入昌吉學院繼續就讀的學生完成兩年規定的學習任務,符合昌吉學院畢業條件者,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昌吉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申請授予本專業學士學位證書。
九、培養目標
(一)高職教育階段培養目標
結合學校辦學定位和新疆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本專業旨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掌握系統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擁有健全人格、正確的“五觀”、社會責任感、具有不斷學習能力的合格公民。培養服務全疆小學的數學教育教師人才。培養具有數學教育專業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維方法、基本活動經驗,熟練掌握中小學數學課堂教學的基本環節,具備合格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能運用現代技術進行課堂教學,能開展小學數學課堂教學及教育教學研究,能勝任小學數學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用型技能人才。
(二)本科教育階段培養目標
本專業適應國家基礎教育改革發展要求,立足昌吉,服務新疆,培養思想政治覺悟高、熱愛教育事業、師德師風優良,掌握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的基本理論與思想方法,具備較強的數學思維能力、知識更新能力與一定的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和實踐創新能力,具有現代教育觀念,能夠勝任中學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十、職業面向
主要面向中、小學及其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十一、培養特色
兩校按照“整體設計、分段實施、分工合作”的基本思路,貫徹實施“五年一體化培養”和“校校合作、學用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高職階段依托新疆教育學院實驗小學實踐實訓優勢,主要解決培養對象的小學數學教學基本能力和素質,本科階段發揮“數學與應用數學”全疆首個通過教育部師范類專業第二級認證專業的示范引領作用,著重培養中學教學能力、教育理論素養和研究能力,課程開設適當調整為技能課程前移、綜合能力課程后移。在實施過程中做到專業對接、課程銜接、內容融通的基本思想來設計教學課程體系,并且貫穿各個教育教學環節、質量標準體系和人才培養方案。
十二、學生資助
按照國家、自治區文件執行獎助政策。
十三、咨詢電話
(一)昌吉學院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994-2337793、0994-2354830(錄取期間)
(二)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991-8898231
數理學院咨詢電話:0991-5901367
昌吉學院 新疆師范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