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領航獎學金管理辦法 (2023年修訂)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領航獎學金管理辦法
(2023年修訂)
第一條為激勵拔尖學生入校后繼續發揮榜樣作用,發揚刻苦學習、努力鉆研的精神,在我校優良學風建設中起到領航作用,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的獎勵對象為,我校通過全日制普通高考錄取的,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和注冊手續的計劃內學生。
第三條本獎學金分為“國際項目領航獎學金”和“普通專業領航獎學金”。國際項目領航獎學金分為“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級別;普通專業領航獎學金為一個級別。
第四條國際項目領航獎學金一等的獎金額度為免除其四年100%學費,二等的獎金額度為免除其四年50%學費,三等的獎金額度為免除其四年30%學費。
第五條普通專業領航獎學金的獎金額度為免除其四年100%的學費。
第六條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者,最多可獲得四個學年的獎學金(休學年份不計入其中)。如學生在三學年內修完全部學業,且符合續得獎勵條件的,則可全額享受第四學年的獎學金(在取得畢業證書時即可申請)。
第七條國際項目領航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一等申請條件: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50分;
(二)二等申請條件: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30分,且不足50分;
(三)三等申請條件: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且不足30分。
第八條普通專業領航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考生(非廣東美術考生)的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二) 廣東美術考生為綜合投檔排位高于本省3000名(含)。
第九條 獲獎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方可享受后續學年的獎勵:
(一)上一學年的GPA不低于3.5(含);
(二)成績排名在本年級專業的前10%;(如該生入學時,其錄取專業獲得獎學金的新生人數占當年專業總報到新生人數的比率超過10%,則按此比率執行)
(三)無違法處罰和違紀處分記錄。
若違紀處分解除,可申請下一學年獎勵。
第七條國際項目領航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一等申請條件: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50分;
(二)二等申請條件: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30分,且不足50分;
(三)三等申請條件: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且不足30分。
第八條普通專業領航獎學金的申請條件:
(一)考生(非廣東美術考生)的高考總成績(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本?。ㄗ灾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參考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二) 廣東美術考生為綜合投檔排位高于本省3000名(含)。
第九條 獲獎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方可享受后續學年的獎勵:
(一)上一學年的GPA不低于3.5(含);
(二)成績排名在本年級專業的前10%;(如該生入學時,其錄取專業獲得獎學金的新生人數占當年專業總報到新生人數的比率超過10%,則按此比率執行)
(三)無違法處罰和違紀處分記錄。
若違紀處分解除,可申請下一學年獎勵。
第十條已獲得本辦法獎學金者在該學年的第一學期內休學的,取消本年度獎勵資格,復學時應補交已發放的相應金額。如休學學生在該學年第二學期復學,則按休學前獎勵資格減半執行。
已獲得本辦法獎學金者在本校學習期間中途休學的,取消其休學期間的評獎資格;復學后,可繼續享有續得獎學金資格。
第十一條已獲得本辦法獎學金者在該學年的第一學期內退學、轉學或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則取消該學年獎學金資格。
對于轉專業的領航獎學金獲得者,如果轉入時間為該學年第一學期,則該學年獎勵標準按轉入專業標準執行;如果轉入時間為該學年第二學期,學校則按照轉入專業標準對已發放獎金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學生入第一學年的獲獎學生名單由招生與校友工作處負責統計,并于學生開學后三周內進行全校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無異議后移交計劃財務處,由計劃財務處負責辦理獎勵發放事宜。
第十三條對于已獲得本辦法獎學金者在后續學年的獎學金續得事宜,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即填寫《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領航獎學金續得申請表》(見附件),并應于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后三周內提交至所在專業學院。
經專業學院對學生資格初審、教務處對學生成績審核以及學生工作處對學生違紀情況審核后,專業學院應將名單在本學院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由專業學院將名單提交至招生與校友工作處進行復核,招生與校友工作復核通過后應將復核結果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移交計劃財務處辦理獎勵發放事宜。
第十四條本辦法獲獎學生名單的評審過程及相關經費使用情況均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依本辦法所獲獎學金與國際項目卓越英文獎學金、珠海戶籍學生學費減免不可兼得,學生可擇一申請。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招生與校友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23級新生開始適用,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侗本├砉ご髮W珠海學院新生獎勵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中外合作辦學、中外聯合培養專業新生獎勵辦法》(2022年修訂)對2023級及之后學生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