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機學院2024年春季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臨港校區: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 ||||||
三、層次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電機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電機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電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機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4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 ||||||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專業說明 | |||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 | 本科 | 4年 | 30人 | ||||
計算機類 | 本科 | 4年 | 50人 | 含以下專業: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物聯網工程 人工智能 | |||
無男女比例限制。 按類招生專業按學校規定時間確定專業。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40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4年春季考試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2月19日9:00-22:00,2月20日9:00-16:00期間,統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高中畢業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2月2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3〕34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考生須在2月23日-24日登錄上海電機學院招生網,選擇自主測試考試時間和地點。 (3)3月2日-3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 自主測試的主要形式為面試或技能測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能力、邏輯能力、動手能力、語言能力等。 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含綜合素質評價10分)。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使用辦法:學校將根據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供的考生有關“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信息的內容,對其評定,獲得市級及以上科技創新類競賽獎項或證書者評定為10分,分值納入校測成績。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請于2024年2月28日前向學校招生辦公室提供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中“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相關的紙質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后續錄取排序。 | ||||||
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排序規則:第1位序,比較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語文或數學中單科成績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語文、數學最高分值比較,分值高者優先),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3月13日-14日,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辦理錄取專業網上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美合作)本科專業19500元/年。[滬教委財(2005)34號、滬發改規范(2018)2號、滬發改價調〔2023〕21 號] 計算機類本科專業7000元/年。[滬發改價調〔2023〕21號] | |||||
住宿費標準 | 最高不超過1200元/年。(滬教委財[2012]118號)、(滬財預[2003]93號)、(滬價費[2003]56號)。 | ||||||
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校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及相關企業的各級各類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38223140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dju.edu.cn 招生辦官網:zhaosheng.sdju.edu.cn 咨詢電話:021-38223045 | ||||||
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40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