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2024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招生章程
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2024年
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浙江省推進中高職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職成〔2012〕26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國家代碼:14269
第四條 辦學地點:浙江紹興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六條 辦學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及錄取規則
第七條 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24年單獨考試資格的考生,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
2.獲得教育部等國家部委舉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數控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3.執行國家教育部、國家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我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4.已被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或者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
第八條 報名方式
1.申請與公示: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職學校申請填寫《2024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中學對其進行審核、公示。
公示要求:在考生所在中職校校園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名單、所在班級、獲獎項目、擬申報專業等關鍵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向我校遞交書面材料。
2.材料遞交:通過中國郵政快遞(EMS)、順豐快遞或現場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登記表:經考生所在中職校及當地招生辦(考試院、考試中心)審核并蓋章的《2024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一式二份(見附件1);
(2)獲獎證書復印件一份(A4紙,須加蓋中學公章);
(3)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A4紙);
(4)考生中職階段成績單一份(A4紙,須加蓋中學公章);
(5)《單獨考試高職報名證》復印件一份(A4紙);
(6) 學生在校表現情況證明一份(A4紙,須加蓋中學公章);
(7)考生高考體檢結論反饋單一份(須加蓋中學公章)。
3.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還,請自行備份。
4.我校2024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擬分兩個批次進行。首批(2024年比賽及之前獲獎的考生)須于5月10日前,第二批(僅限2024年大賽獲獎的考生)須于7月10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向我校教務處報名并寄送申請材料,逾期不再辦理。
第九條 錄取規則
1.考生中職階段所學專業必須為我校當年單獨考試招生專業中的相關或相近專業。具體可參考附件2《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技能大賽類別與免試升學專業對照表》。
2.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及實際情況,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3.凡經免試升學申請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信息將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并在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錄取狀態為擬錄取。
3.公示結束,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辦理錄取手續,我校按考生提供的《2024年浙江省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情況登記表》上的家庭詳細地址郵寄錄取通知書。
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
第四章 招生監督
第十條 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免試升學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一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
第十二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三條 學校教務處是招生錄取工作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教務處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再監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0575-88068177,投訴電話:0575-88139870。
第五章 獎、助學金
第十四條 獎助學金
為獎勵學習成績優秀卻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我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專升本家庭經濟困難獎勵資助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免費醫療保險、技能培訓券、伙食補貼、路費補貼及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等專項補助經費。通過學費減免、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其完成學業。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紹興市世紀東街770號教務處A202室,郵編312088
聯系電話:0575-88068177
招生信息網: https://zs.zjab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