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學校代碼:12792,浙江招生代碼:0065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條學校簡介: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坐落于中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魯迅故里——浙江紹興,始創于1981年。現設有14個二級學院,51個本科專業,5個高職專業,含英語、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葡萄牙語、日語、朝鮮語(韓語)、阿拉伯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捷克語、土耳其語、波蘭語、波斯語、印地語等17個外語語種,擁有一流專業建設點14個,其中國家級4個、省級10個,國家一流本科課程2門,省級一流本科課程96門,在外語人才培養上具有豐富的辦學資源和品牌優勢。
第九條頒發證書: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專業均納入學校統一培養體系,與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入學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十條學校地址:紹興市越城區群賢中路2801號(鏡湖校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稽山校區)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家委員會,負責“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高職提前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紀委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正、公平、公開”地做好“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招生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5-89114321。
第四章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四條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面向普高和單獨考試共招收高職學生120名,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招生對象 | 招生計劃(個) | 學制(年) | 學費/年 |
商務管理 | 單獨考試招生-商業類 | 15 | 3 | 29000 |
單獨考試招生-財會類 | 15 | 3 | 29000 | |
普高招生 | 55 | 3 | 29000 | |
應用日語 | 普高招生 | 35 | 3 | 29000 |
合計 | 120 |
(注: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日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最后通知為準)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21:00(逾期不報);
2.上傳報名材料:2024年3月1日至3月20日21:00截止;
3.資格審查:2024年3月21日至3月28日;
4.審查結果查詢及網上繳費: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
5.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2024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6.綜合測試時間:2024年4月20-21日;
7.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https://zs.zyufl.edu.cn)查詢成績。
第十六條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紀、違法的處分記錄、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當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普高招生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第十七條報名方式
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用“網絡報名、在線審核”的方式進行。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須通過網上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需滿足類別要求。
3.網上報名: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符合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3月1日-3月20日期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www.zjzs.net)或通過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網(https://zs.zyufl.edu.cn)網上報名專欄,點擊“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招生報名系統,按規定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填報1個專業志愿(報名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4.上傳報名材料
所有報名考生須于3月20日前登錄我校招生網提交考生承諾書(具體操作詳見招生網公告)
①誠信考試承諾書(掃描件或照片);
②身份證(正反面)。
第五章選拔程序
第十八條綜合測試資格審查: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招生工作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和報名資格進行審查后,學校根據普高招生考生學考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滿分100分,按各專業計劃10倍的比例(同分帶入)確定參加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合格”,確定參加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所有獲得綜合測試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綜合測試環節,未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資格。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布。
第十九條綜合測試資格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按要求繳費后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
第二十條綜合測試采用面試方式,主要考察學生是否具備適應學習該專業的語言能力(含外語)、綜合素質和創新素質等。綜合測試環節考察范圍及方式詳見《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試說明》
第二十一條成績計算辦法
普高招生考生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學校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形成。以上各環節成績若有小數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則取小數點后3位。
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折算分如下:
科 目 | A | B | C | D |
其他科目 | 22 | 20 | 17 | 15 |
外 語 | 25 | 23 | 20 | 15 |
備注:1.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2.學考成績不合格或未取得等級的不予計分 |
(注:考生可選其中6門最高等級的科目計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無需上傳。)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折算為100分)+學校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形成。以上各環節成績若有小數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則取小數點后3位。(注: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根據取得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計分,以“服務平臺”提供的成績為準。)
第二十二條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錄取辦法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學校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錄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五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學校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名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學校綜合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折算成績排序。若仍相同,則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學業水平成績信息依次按外語、語文、數學科目就高等級排序。若仍相同,則優先排序綜合測試評價等級高者。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照學校綜合測試成績、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進行排序。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七條錄取方式:采用雙向互動選擇。
1.確定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
根據錄取規則,按照專業招生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到低先確定“擬錄取”名單;再按照專業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為“備錄”名單。考生錄取情況分“擬錄取”、“備錄”和“未錄取”狀態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
若專業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專業計劃數110%,該專業按實際參考人數的90%(小數點四舍五入原則)進行擇優錄取,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2.考生選定錄取學校。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后方可登錄平臺進行錄取選擇。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正式錄取考生的其他學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院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3.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布,并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已被我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后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未被錄取的則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七章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八條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截止4月9日未繳納考試報名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資格。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免收報考費,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概不退還。
第二十九條收費方式: 略
第三十條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以“高職提前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可參照相關要求在“高職提前招生”錄取專業范圍內申請轉專業。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紹興市越城區會稽路428號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2000
咨詢電話:0575—88343001、88343002、88343003、88343004、88343005
招生網址:https://zs.zyufl.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zyufl.edu.cn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浙江越秀外國語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如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