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學院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校“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以下簡稱“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西安外事學院
國標代碼:12713
在陜招生代碼:8039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為高職(專科)辦學層次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西安外事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學校簡介:西安外事學院創建于1992年,是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普通本科院校。學校立足陜西、服務中西部、面向全國、輻射“一帶一路”,建設特色鮮明的國際化、應用型、綜合性、高水平本科大學,創辦百年名校。
學校地處國家級高新區——西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設44個本科專業,26個高職專業,形成了以文學、藝術、教育、管理、經濟、工學、醫學、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核心,創新協同育人機制,構建七方育人體系,讓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充分的發展,培養具有健康體魄與健全人格、家國情懷與國際視野、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自強樂用與奉獻意識,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應用型人才。
學校在辦學歷程中凝煉形成了以“魚化龍”精神為核心的大學文化,主動服務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突出國際合作教育、創新創業教育和全面人格養成,為國家建設培養了20余萬優秀的應用型人才。廣大畢業生秉持“明道、修身、利他、共榮”的校訓,秉承“多元集納、自強創新”的校風,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數萬校友成為行業精英和優秀企業家。學校建有縱向、橫向校友組織,拓展校友發展空間,助力校友終身學習,呵護學生終身發展。
學校堅持自主辦學、依法治校、教授治學、民主管理、開放合作,探索實施中國特色現代民辦大學制度,獲得長足發展。先后入選教育部首批“全國黨建工作示范高校”、首批“‘一站式’學生社區綜合管理模式建設試點高校”、首批“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數據中國“百校工程”培育院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古琴傳承基地;榮獲民政部全國先進社會組織、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被陜西省評為“一流學院建設單位”、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綜合試點單位、就業先進單位;理事長、校長黃藤與北大、復旦、南科大等大學校長同獲“中國好校長”殊榮,學校發展模式被哈佛大學商學院列為教學案例。
第四條辦學地點:西安市雁塔區魚斗路18號
郵編:710077 學校網址:www.xai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由學校校級領導、校黨委、紀檢委、教學與研究部、學生工作部、行政部、保障部以及各二級學院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是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主要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教學與研究部負責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會同各二級學院做好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性測試;紀檢委主要負責全程監督招生、考試、錄取的公平公正;其他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高職分類考試考試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w.xai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400-0019-888、029-88513888
監督電話:029-88751205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招生計劃最終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八條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7∶00,根據我校高職分類考試專項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九條我校于2024年3月19日、3月29日,根據我校公布的具體考試時間安排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確認報名信息,領取我校測試科目準考證參加測試。
文化素質采取筆試形式,考試當天僅開設一場;職業技能測試采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段內均可參加測試。
面試時間:09:00-13:00、15:00-18:00,筆試:14:30-16:30。
第十條我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采取“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方式,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我校根據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網上管理平臺,獲取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另行組織測試。參加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三校生”及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合格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考試內容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制定。
退役士兵:凡具有高中學歷的退役士兵的考生,根據2023年8月4日公布實施的《陜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暫行辦法》予以免除文化素質測試(文化課素質測試成績按照滿分核算)。
技能拔尖人才:申請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應當參加當年高考報名,符合我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的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一)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三)獲得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考生,予以免除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按照滿分進行核算。
文化素質考試采取閉卷方式綜合考核語文、數學和英語,命題依據現行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大綱命制;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能力測試。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依據,采取筆試形式,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以面試操作考試為主,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第十一條我校于2023年4月7日9∶00前,按照本校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規定的對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及職業適應性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綜合評價辦法,形成最終成績庫,并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并在我校招生網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名,同時對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進行公示。
我校報送預錄取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17∶00前,首次報到注冊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前期參加我校考試,學院已向省招辦報送成績庫并且未到其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的學生,可到我校進行遞補預錄取。我校于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前將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遞補預錄取學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網站上進行公示。遞補預錄取考生報到注冊截止時間為4月17日17:00。
我校的文史類專業只可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為文史類、藝術(文)類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只可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為理工類、藝術(理)類、體育(理)類的考生;藝術(文)、藝術(理)類專業只可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相應科類的考生,其中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專業,只可預錄取已參加2024年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且合格的考生;職教單招專業只可預錄取報名參加職教單招考生。
第十二條新生到校報到注冊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高職分類考試成績滿分為450分。
考試方式: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文化素質總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總分300分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和三校生。
1、文化素質成績
(1)普通高中畢業生按照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折算:其中A級150分、B級120分、C級100分、D級60分;
文化素質成績=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總和÷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總數
(2)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和三校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滿分為150分;職業技能成績參加學校測試,滿分為300分。
2、職業技能成績
普通高中畢業生、高中同等學歷和“三校生”需全部參加職業技能測試
1、職業技能成績參加學校測試,滿分為300分。
2、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對于獲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的人員,報考相關專業免于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學校提出特殊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考生必須依據自身健康狀況,按照要求填報。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
第十五條進檔考生的錄取規則:學校按核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照不低于3%的淘汰率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滿足考生專業志愿需求,計劃錄滿為止。各專業計劃人數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根據各專業錄取人數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我校嚴格按照抄送陜西省發改委和陜西省教育廳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八章 獎、助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七條學校新生報到注冊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根據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相關規定,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學生,每學年評選,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學年評選,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分為兩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每生每年3800元。一般困難的學生每生每年28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勤工助學: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我校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本專科生每生每年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6000元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政策規定為準,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