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文理學院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說明
2017年西安文理學院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指導意見》(陜教生[2015]2號)精神,綜合評價招生屬于普通高校高職(專科)招生的主渠道和重要途徑。
二、綜合評價成績評定辦法: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綜合評價成績(總分300分)=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滿分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賦分標準:A級100分、B級80分、C級60分;
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200分=音樂40%(面試)+舞蹈30%(面試)+語言30%(面試)。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者
綜合評價成績(總分300分)=文化基礎成績(滿分100分)+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文化基礎考試科目:語文(筆試)、英語(筆試);職業技能測試科目: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200分=音樂40%(面試)+舞蹈30%(面試)+語言30%(面試)。
三、面試要求
(一)音樂(面試)
1.聲樂演唱或樂器演奏,考生現場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曲目;演唱可清唱或自備伴奏。
2.音樂素質測試:節奏模仿,用“噠”模仿教師拍打出的一段節奏。
3.測試時間:每人3分鐘以內。
注:樂器演奏:鋼琴除外,其它樂器自備。
(二)舞蹈(面試)
兩個環節,即“自選舞蹈”和“基本功能力”展示。
面試要求
1.自選舞蹈環節不限舞種,每人展示時間不超過2分鐘。
2.基本功能力展示由評委現場命題,每人完成時間不超過1分鐘。
注意事項:
1.考生應提前做好熱身活動,確保一切面試內容均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進行。
2.考生自備音樂,亦可自備播放設備。
3.考生自備舞蹈練功服、褲襪、舞鞋、道具,禁止穿演出服。
(三)語言測試(面試)
1.朗讀內容:分三種形式:詩歌、散文(片段)、故事(片段)
朗讀時間:2分鐘以內
2.考試方式:以抽簽方式抽取朗讀材料,進行2分鐘朗讀。后一位考生在前一位考生測試時抽取朗讀材料備考,備考時間為2分鐘。
四、筆試(文化基礎測試)要求
文化基礎:包含語文(60分)、外語(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