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藥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專業計劃及相關說明
南京中醫藥大學 2017 年綜合評價錄取專業計劃及相關說明
一、 專業計劃
(一)文科
專業 | 計劃數 |
中醫學(本碩連讀)(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5+3 一體化) | 2 |
中醫學 | 2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1 |
針灸推拿學 | 1 |
康復治療學 | 1 |
護理學 | 9 |
(二)理科
專業 | 計劃數 |
中醫學(本博連讀)(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9 年制)) |
1 |
中醫學(本碩連讀)(中醫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5+3 一體化) | 4 |
中醫學 | 4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2 |
臨床醫學 | 6 |
中藥學類(中藥學、中藥制藥、中藥資源與開發) | 12 |
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 | 6 |
針灸推拿學 | 2 |
康復治療學 | 4 |
護理學 | 9 |
二、 相關說明
(一)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 年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 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17〕6 號)文件精神:經公 示無異議的考生,須在 6 月 27 日至 7 月 2 日,憑動態口令卡登錄省教 育 考 試 院 高 考 志 愿 填 報 系 統 ( http://www.jseea.cn 或
http://gkzy.jseea.cn)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
愿確認表。專業志愿須在公示的擬錄取專業中選擇,否則視為無效志愿。如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愿,即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我省在志愿填報時專設一個志愿欄,用于符合條件的入選考生填報綜合評價錄取、自主招生或試點學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時獲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選資格,則只能選擇一所 高校填報。
(二)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專業院校代號為 1113。取得入選資格 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 BB(含) 以上,必測科目 4C1 合格。具體錄取辦法詳見我校《2017 年綜合評 價錄取招生簡章》。
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17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