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2017專業調劑錄取原則
各位考生:
海南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專業錄取原則第(二)條內容如下:
當考生填報所有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除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旅游管理類(會展經濟與管理)、旅游管理類(酒店管理)、地理科學類(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不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外,將調劑錄取到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對將二本批次與一本批次合并為一個批次的省份,將在海甸或儋州兩個校區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或雖然服從專業調劑但剩余招生計劃只有上述4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計劃時,將予以退檔。
由于當時公布招生章程時間較早,許多省份招生錄取文件還沒有下發,現對上面的原則做補充說明如下:
1.考生如果沒有填報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會被調劑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2.海南大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共計安排在26個省份招生,在安徽、海南、河北、河南、黑龍江、湖北、湖南、江西、遼寧、內蒙古、山東、山西、四川、云南、浙江、重慶、貴州、甘肅、吉林19個省份均與一本普通文理科專業分開,單列填報志愿錄取,以上19個省份考生,只要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符合要求,學校不會退檔并且不會調劑錄取到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沒有分開填報志愿錄取的福建、廣東、江蘇、陜西、新疆、廣西、天津7省,由于沒有單列填報志愿,可能存在當考生所報專業已滿,僅剩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計劃而被退檔的情況。但學校將盡量減少此類情況發生。
4. 對將二本批次與一本批次合并為一個批次錄取的海南和山東省,當考生所報專業已滿,將在海甸或儋州兩個校區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中調劑錄取。其他一本批次招生的省份,調劑錄取專業都是海甸校區專業;二本批次錄取省份,調劑錄取專業都是儋州校區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