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師范大學輔修專業管理規定
為培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寬口徑、強能力、重應用的復 合型人才,學校鼓勵學有余力的學生,在完成主修專業的同時, 進行跨院系、跨學科專業學習,系統地輔修第二專業課程,達到 復合型人才培養目標,特制定本規定。
一、輔修層次與學分要求
1.學校所設本科專業原則上都可以作為輔修專業供其他各 專業學生修讀。
2.輔修專業教學分為雙學位輔修、專業輔修、課程輔修三 個層次。
3.學分要求:雙學位輔修約50學分,專業輔修一般為30-35 學分,課程輔修學分為該課程學分。
4.學生輔修所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且成績合格,達 到輔修專業學分要求,頒發相應輔修專業證書;達到雙學位學 分,并符合《山西師范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中雙 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雙學位證書;只完成部分輔修專業課程 學習者,可頒發課程輔修結業證書。
二、輔修方式與教學管理
1.輔修專業申請時間為入學后第二個學期,學制為3年。
2.輔修專業必須跨學科門類。
3.學生通過教務系統進行輔修專業報名,經教務處審核通 過后,到擬就讀輔修專業所在學院報道注冊,輔修學院負責輔 修專業學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4.輔修專業學費為該專業現收學費的三分之一。
5.輔修專業單獨開班,上課時間為寒暑假及學期內雙休日, 根據該專業的教學要求完成課程的學習和考試(在輔修課程與 主修課程考試時間出現沖突的情形下,規定主修課程優先,學 生可對輔修課程申請緩考)。
6.輔修專業所在學院負責組織任課教師按學校統一制定的 輔修成績單(一式二份)登錄學生成績,一份交教務處審核存 檔,一份存所在學院。
7.輔修專業所在學院負責本單位輔修專業學生的教學管 理。輔修學生要嚴格按照所報輔修專業的教學安排和管理要求 進行學習,累計缺課達1/3或未按要求完成課程學習環節者, 不能參加該課程的結業考核;學生在輔修期間如出現違紀現象, 輔修專業所在學院有權取消其輔修資格。
三、經費與工作量
1.輔修專業繳費由計財處統一收取,統一管理。
2.學校根據各輔修專業特點、教學質量、修讀人數等情況, 劃撥教學經費。
3.輔修專業的教學工作記入教師的教學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