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分類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今年分類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黔招委〔2017〕37號文件精神和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分類招生(高職綜合評價)工作。
第三條 學院概況
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79年,歷經貴州省建筑材料工業學校、貴州省建設學校等時期,2014年定名為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學院是貴州省教育廳直屬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為主,中等職業教育、非學歷教育為輔,是我省以培養建設類技術技能型人才為主的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代碼:4152014516
辦學層次:高職(大專)教育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
學院占地610畝,擁有清鎮、觀山湖兩個校區,在校學生1萬余人,設有建筑工程學院、建筑設計學院、信息管理學院、建筑設備學院、貴州省建設學校和繼續教育學院6個教學單位,開設有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設備工程技術、建筑材料工程技術、經濟管理和信息工程技術等六大專業群共38個專業。
學院是“國家建筑行業技能型緊缺人才培訓基地”、“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牽頭領辦的“建設職業教育集團”是貴州省首批六大職教集團之一。學院現有教職工513人。其中,專職教師455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以上教師占23.9%,教授、副教授等高級職稱占21.9%,中級職稱占43%,雙師素質教師比例達62%。學院創新教育教學綜合素質學分制,建立專業能力與非專業能力并重的人才培養課程體系,突出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踐行“學魯班精神,做大國工匠”的育人理念,以“書香建院、歌聲建院、技能建院”活動引領校園文化體系建設。
近年來,學院先后吸引省內外幾十家企業參與學院實訓基地建設,形成“引企入校、引智入校、引資入校”的辦學模式,同時學院引進德國促進銀行資金兩億人民幣建設先進實訓基地,成為建筑類高等職業學院示范品牌。
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大背景下,學院積極搶抓機遇,加大對外合作力度,將國際化辦學理念與教學實踐創新作為重點,利用國際化辦學經驗推動教育教學改革,以實現學院更好更快地發展。近幾年,學院辦學規模的不斷擴大和辦學質量的不斷提升,已經吸引來自加拿大、德國、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澳大利亞、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學校來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交流訪問,探索聯合辦學之路。開展了與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臺灣等高校互派師生交流訪學的項目。
站在新起點,肩負新使命。學院將緊緊抓住職業教育發展的重大歷史機遇,充分發揮職業教育的優勢與特色,為建設行業培養生產、服務、管理一線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努力把學院建設成“行業有影響、全省排前列、發展可持續”的省級優質高職院校!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1、招生對象:1)、已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省內高職(專科)招生院校要求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參加全省中職單報高職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
2、招生計劃:1)、高中畢業生(文、理兼招)1480人 。2)、中職畢業生150人。
序號 | 分院 | 專業 代碼 | 招生專業 | 高職綜合評價(人) | 中職推 優(人) | 學費 (元) | 備注 | |
高中生 | 中職生 | |||||||
1 | 建筑工程學院 | 600202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70 | 3500 | |||
2 | 540603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20 | 5 | 5 | |||
3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100 | |||||
4 | 540601 | 市政工程技術 | 50 | 10 | 10 | |||
5 | 550202 |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 20 | |||||
6 | 540501 | 建設工程管理 | 20 | |||||
7 | 540505 | 建設工程監理 | 20 | |||||
8 | 540302 | 地下與隧道工程技術 | 10 | |||||
9 | 建筑設計學院 | 540102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90 | 5 | 5 | ||
10 | 650101 | 工程造價 | 90 | 5 | 5 | |||
11 | 650109 | 園林工程技術 | 20 | 5 | 5 | |||
12 | 540106 | 藝術設計 | 40 | 7000 | 須參加貴州省或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 | |||
13 | 540502 | 室內藝術設計 | 50 | |||||
14 | 650111 | 環境藝術設計 | 40 | |||||
15 | 650110 | 展示藝術設計 | 20 | |||||
16 | 建筑設備學院 | 540401 |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 10 | 3500 | |||
17 | 540403 |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 50 | 10 | 5 | |||
18 | 5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0 | 10 | ||||
19 | 560308 | 電梯工程技術 | 50 | |||||
20 | 530701 |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 10 | 10 | ||||
21 | 530705 | 新型建筑材料技術 | 10 | 10 | ||||
22 | 600209 | 汽車運用與維修技術 | 80 | 5 | ||||
23 | 520301 | 工程測量技術 | 100 | |||||
24 | 520304 | 測繪地理信息技術 | 10 | |||||
25 | 540303 | 土木工程檢測技術 | 40 | 5 | 5 | |||
26 | 540406 | 消防工程技術 | 30 | |||||
27 | 信息管理學院 | 540503 | 建筑經濟管理 | 30 | ||||
28 | 610205 | 軟件技術 | 30 | |||||
29 | 610210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10 | |||||
30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5 | 10 | 5 | |||
31 | 6101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10 | |||||
32 | 630801 | 電子商務 | 50 | 5 | ||||
33 | 640101 | 旅游管理 | 50 | |||||
34 | 630302 | 會計 | 100 | |||||
35 | 600606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45 | 5 | 5 | |||
合計 | 1480 | 100 | 50 |
2018年分類招生專業及計劃表(學制3年)
備注: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三章 報名考試
第五條 報名條件
高職綜合評價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
1、符合2018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參加全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取得資格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只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門課程成績8門達到C等及以上的考生均可報考。
2、參加2018年全省中職單報高職報名并取得考試資格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均可報考。
3、填報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藝術類(美術類)專業考試,以專業考試成績作為相應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參加貴州省美術統一考試并合格的考生可以不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考試,以省考成績作為相應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
第六條 網上報名(填報志愿)時間、方式
第一次網上志愿填報時間: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17∶00,凡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中職畢業生),須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試院2018年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中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代碼及專業計劃,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填報。考試可以填報6個專業志愿,請把最想學的專業志愿填在第一個,根據意愿依次填報其它5個專業志愿,當第一專業志愿錄滿的情況下將以后面5個專業志愿依次錄取。
第二次網上志愿填報時間:2018年4月3日9:00至4月8日12:00。在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還有招生計劃的情況下,依照第一次網上志愿填報的要求填報。
第七條 第一次網上報名考試(測試)
1、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1)凡填報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分類招生的高中、中職考生,都必須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 “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
2)測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
3)測試內容:1)自我認識(30分):家庭及社會關系情況、在高中(中職)階段的成長情況、個性發展及興趣愛好等等。2)職業適應性(70分):基本生活常識、基本社會常識、對職業和職業院校的基本認識、對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的基本了解、對報考專業(行業)基本情況介紹、在大學期間的個人成長規劃、對自己未來就業及職業發展的展望等等。
2、藝術類(美術類)專業考試(參加貴州省美術統一考試并合格的學生可以不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以省考成績作為相應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
1)凡填報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美術)專業,未參加貴州省美術統一考試或者參加考試而未達到專科合格線的考生,需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不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藝術類(美術)考生填報非藝術(美術)專業時以藝術(美術)專業考試總成績的三分之一計“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
2)考試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寫》100分,合計總分300分(專業成績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科總成績不低于15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50分)。
3)考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考《素描》、下午13:30—18:00考《色彩》和《速寫》。
4)考試內容: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圖片摹寫或默寫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靜物、風景圖片摹寫或默寫等方式考查;速寫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動態寫生、摹寫或默寫等方式考查。
5)注意事項:繪畫工具、顏料(水粉)考生自帶(其中不含嚴禁使用的定畫液、噴畫膠、蛋清液等畫面固定材料)。
3、中職生文化考試
1)中職生在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之后還要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文化考試(每科100分,文化總分300分)。
2)考試時間為: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下午13:30—18:00。
3)考試參考資料內容:2009年中等職業課程改革國家規劃新教材。語文
參考資料為語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語文》(基礎模塊)第一、二冊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語文》(基礎版)第一、二冊;數學參考資料為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數學》上下冊或語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數學》(基礎模塊)第一、二冊;英語參考資料為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語》(基礎模塊)第一、二冊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英語》(基礎模塊)第一、二冊。
4、準考證領取
2018年3月16日早上08:20至17日早上09:00,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學院教務處領取。
第八條 第二次網上報名考試(測試)
1、考試要求與第一次網上報名考試(測試)一樣;
2、考試時間
1)“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
2)藝術類(美術類)專業考試: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早上09:30—11:30考《素描》、下午13:30—18:00考《色彩》和《速寫》。
3)中職生文化考試: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下午下午13:30—18:00。
4)準考證領取:2018年4月14日(星期六)早上08:00至09:10,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學院教務處領取。
第四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九條
學生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修滿相應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國家承認全日制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文憑。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條 學費收取標準
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展示藝術設計四個為藝術類(美術類)專業,其余專業為普通專業。
項目 | 金額(元/年.生) | 備注 |
普通專業學費 | 3500 | |
藝術專業學費 | 7000 | |
住宿費 | 1100 | |
預收書費 | 700 | 多退少補 |
第六章 獎勵、助學措施
第十一條
根據國家政策,在校優秀學生可享受600—8000元數額不等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學院獎學金等。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可通過助、勤、減、免、補等方式,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二條
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三條
“兩助一免(補)”精準扶貧資助:凡在當地扶貧部門建檔立卡的貴州農村戶籍貧困學生,除享受原有的國家助學金外(在我省就讀的確保享受一檔國家助學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資助項目:
(1)、扶貧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生﹒年;
(2)、免(補助)學費:標準為3500元/生﹒年。
第七章 錄取說明
第十四條 外語要求
高中生外語語種不限,中職生外語為英語。
第十六條 男女生比例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七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省招生委員會、省衛生廳、省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意見》(黔招委〔2011〕3號)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規則
1、按“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以6個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如果某專業計劃未錄滿,可在未達到所填專業錄取要求的“愿”服從調劑考生中進行調劑;對未達到所填專業錄取要求的 “不”服從調劑考生將不予錄取。
2、錄取分數計算
高中生: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其中8科達到8C以上后,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平均分(的60%)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40%)計算總分。
中職生:以在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參加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3科文化考試成績平均分(的60%)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的40%)計算總分。
3、藝術類考生填報非藝術類專業時以藝術專業考試總成績的三分之一計“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
4、分值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分高的考生,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分數高低錄取。
5、凡參加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并經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考。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
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公示。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條
為順利完成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并確保質量,整個選拔實施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省招生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招生紀律。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政策、招生紀律者,將認真查實,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報考貴州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按照國家規定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對違規考生,一經查實,堅決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嚴肅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章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東區(時光貴州旁)百花路
郵 編:551400
聯系電話:0851-84700230
聯 系 人:吳老師 13985415887 孫老師 13984121618
柳老師 13985189815
學院網址:http://www.gzjs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