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幾項規定_山東藝術學院2018年招生簡章-省外
八、其他幾項規定
1.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在山東藝術學院藝術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山東藝術學院將其違規情況書面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由省級招生主管部 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專業考試期間,報考音樂表演(演唱)、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學(師范類)、音樂表演(音樂劇)、音樂表演(戲曲表演)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我 校組織的聲帶檢查。不參加檢查者、檢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山東藝術學院專業考試合格證。
3.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批準的最新標準執行。
4.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5.2018年招生計劃如有變動,以山東省發改委和山東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計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