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2018年美術專業(yè)加試考場紀律
首都師范大學2018年美術專業(yè)加試考場紀律
1、進入考場后,請將身份證和準考證固定在畫板上以便核驗。在領到試卷紙后先確認試卷紙完好。之后使用簽字筆或圓珠筆將準考證號、姓名填寫在指定位置,固定試卷紙時,不能遮擋填寫姓名及考號的框。
2、考試開始前,監(jiān)考員會核對考生證件及身份并在簽到。請考生配合監(jiān)考員核驗身份,在指定位置簽字。身份核對無誤后,監(jiān)考員會用透明膠帶封住姓名和準考證號。開考后不再更換試卷紙。考試過程中不得毀壞或污損條形碼,顏料不能覆蓋條形碼。
3、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答卷。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120分鐘后才允許提前交卷。提前交卷出場的考生不得再次進場續(xù)考,出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者,須經(jīng)監(jiān)考員同意,離開考場期間不得串考場。
4、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將試卷、試題按順序放好,等待監(jiān)考員收卷。待監(jiān)考員收齊試卷檢查無誤發(fā)出指令后,方可依次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試題帶出考場。
5、考生參加考試時,可攜帶以下繪畫用具:畫板(畫夾)、小畫架、畫筆、鉛筆刀(小刀)、橡皮、擦布(紙)、顏料、水盒、水桶、調色板、吸水布、圖釘或膠帶,手機等其它物品一律不準帶入考場。畫板(畫夾)上不準粘貼各種圖案。
6、色彩科考試只能用水粉作畫。考試不準使用定畫液。等產生異味、噪音等影響考試進行的物品。卷面上不得出現(xiàn)任何與試題要求無關的標記。
7、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代考、不準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交換試卷、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不得將顏料隨意揮灑或涂抹在考場內,不得故意損毀試卷、試題及其它考試材料。
8、考生要認真審題,按題目要求作畫。未按題目要求作畫的答卷,將按規(guī)定降檔,扣除一定分數(shù)。
9、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誠信考試,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zhí)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