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2018年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復試通知
一、測試須知
1.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在2018年2月26日—3月2日12:00前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確認參加考試、繳納考務費、打印準考證。
2.在入場時間內考生憑身份證、高中階段學生證、準考證進入考場,入場時工作人員查驗考生三證、核對照片并登記,復試不設報到環節。
3.每個單元測試時間的所有考生進入指定候考室集中候考,攜帶所需樂器(不能攜帶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個人測試完成后立即離開考場。
4.開考前15分鐘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抽簽決定考試序號。
二、日程安排
測試時間 | 測試項目 | 測試考室 | 入場時間 | 候考室 |
3月10日 08:30 | 西洋管樂 | 503室 | 07:30-08:15 | 501室 |
3月10日 12:30 | 打擊樂 | 503室 | 11:30-12:15 | 501室 |
3月10日 13:30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 503室 | 12:30-13:15 | 501室 |
3月10日 19:30 | 低音提琴、豎琴 | 503室 | 18:30-19:15 | 501室 |
3月10日 08:30 | 戲劇、曲藝、舞蹈(女)舞蹈(男) | 401室 | 07:30-08:15 | 403室(戲劇、舞蹈女)、114室(舞蹈男) |
3月10日 08:30 | 嗩吶、二胡、琵琶、古箏 | 302室 | 07:30-08:15 | 308室(古箏、二胡)、212室(嗩吶、琵琶) |
3月10日 13:30 | 竹笛、笙、大阮、中阮、揚琴 | 302室 | 12:30-13:15 | 308室(揚琴、中阮、大阮)、212室(笙、竹笛) |
3月11日 8:30 | 鍵盤 | 403室 | 07:30-08:15 | 212室 |
3月11日 12:30 | 聲樂 | 403室 | 11:30-12:15 | 501室 |
注:1.測試地點為華中科技大學藝術教育中心西八樓;
2.考生務必按照所測項目的入場時間驗證登記、進場候考,遲到者嚴禁進入考場;
3.具體安排以當天通知為準。
三、測試要求和流程
測試要求
類別 | 科目一 | 科目二 |
交響樂團 | 自備演奏一首曲目 | 演奏技巧展示(展示個人演奏技術最高水平的練習曲或樂曲的片段) |
合唱團 | 1、自備演唱一首曲目,中外聲樂作品均可; 2、有鋼琴基礎的考生可加試 | 視唱(五線譜,現場抽題) |
民樂團 | 自備演奏一首曲目 | 演奏技巧展示(展示個人演奏技術最高水平的練習曲或樂曲的片段) |
戲劇團 | 自備一個劇目表演 | 命題表演(現場抽題) |
舞蹈團 | 自備一個劇目表演(要求穿演出服裝) | 跳、轉、翻、軟開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展示 |
鍵盤隊 | 自備演奏一首曲目 | 視奏(五線譜,現場抽題) |
注:1. 考試須背譜(視奏、視唱除外),作品可與初試作品相同或不同;交響樂團和民樂團科目一演奏曲目與科目二演奏曲目須不同。
2. 科目一由主考評委決定演唱(演奏、表演)時間長短,考試時間不超過5分鐘;科目二考試時間不超過3分鐘。
3. 自備U盤伴奏(格式為MP3,WMV等主流音頻格式);聲樂可帶鋼琴伴奏。
4. 考生的藝術專項測試成績為科目一×70%+科目二×30%。
測試過程
(1)考生按照抽簽順序在考場工作人員引導下提前5分鐘在考場外等候。
(2)考生持本人簽名的抽簽號進入考場,將抽簽號交給工作人員放入票箱,有抽題要求的項目,到工作人員處抽取視奏(唱)題。
(3)考生在指定表演位置自報科目一表演內容(不得報出姓名和學校),在主考專家同意下開始測試,科目一考核完成后測試科目二。
(4)科目二測試完畢,經主考專家同意后退出考場。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所需樂器、伴奏自備,華中科技大學聲樂、鋼琴項目考場提供鋼琴,交響樂考場提供定音鼓、豎琴。
2.家長一律不得進入西八樓(所需樂器由考務工作人員協助搬運)。
3.考場內外嚴禁大聲喧嘩,吵鬧。
4.考生可乘坐武漢市內521、536、702、518、593等公交車到湖北省中醫院站,步行至學校南三門,按指示牌到指定地點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