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待批稿)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合作單位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8〕7號),并結合學校與合作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3930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漁興路18號,郵政編碼:51052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自主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 報考普通類專業的高中畢業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文科生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生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
(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畢業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含技工)畢業生。
2.中職階段取得與所報考的高職院校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3.中職招生對象各招生專業對應職業資格技能證書類型見附件1。
(三) 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報名號的,請在有關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收現代學徒制普通高中畢業生80人,招收現代學徒制中職畢業生50人。詳見招生簡章。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愿,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第六章 考核辦法
第十六條 考核形式
(一)2018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考核)。
(二)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文化素質考試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滿分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滿分100分。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學校統一組織測試。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第十七條 考核內容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
1.文化素質考試的考試內容按考生所填報專業分文、理科進行測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內容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準。
2.職業適應性測試按專業進行,以考生被預分檔的專業為準,采取現場考核和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自身專長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素質、綜合素質、思辨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
(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生
1.文化基礎考試按考生所填報專業分文、理科進行測試,考試科目包括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綜合文化知識考試內容涵蓋自然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專業綜合理論考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所報專業的理論基礎掌握程度。
2.職業技能測試按專業進行,以考生被預分檔的專業為準,考核內容主要為專業技能測試,旨在考核考生專業方面的基礎素質和基本技能。
第十八條 考核時間
(一) 普通高中畢業生:
1. 文化素質考試時間: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
2. 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下午。
(二) 中職畢業生:
1. 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時間: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
2. 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時間: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
3. 職業技能測試時間: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下午。
(三)考試地點:廣州市天河區漁興路18號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九條 錄取成績計算
(一)普通高中考生總成績300分,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考生總分值為500分,考生總成績=文化基礎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技體,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錄取按類別分專業進行錄取:
(一) 普通高中考生根據文化素質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
科成績總分在專業內按分數優先進行擇優錄取。
(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考生根據文化基礎、職業技能測試兩科成績總分在專業內按分數優先進行擇優錄取。
(三)按專業以總分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總分相同時技能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二條 擬錄取公示期間,若有考生自愿放棄,不再順延錄取后續考生。某專業生源不足時可以申請調整計劃到生源充足的專業。
第二十三條 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
第二十四條 學校錄取程序透明、公開,錄取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監督下進行。
第二十五條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考核公示后,可免試錄取;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職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和學校規定的測試,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第二十六條 報考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參加其他類型的招生考試錄取。
第八章 現代學徒制
第二十七條 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概述
現代學徒制是職業教育主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選擇,是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徑,是校企聯合辦學的一種形式。實施現代學徒制能促進校企的融合,實現校企一體化育人,為學校提升專業服務地方產業發展能力和提高職業院校的生源質量及人才培養質量的能力開辟了新路徑;推動高職院校的內涵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為企業緩解轉型升級中技術技能人才匱乏的難題提供了新方法,特別是為企業解決崗位技術技能人才選、育、用、留問題找到了新出路;為學徒構建了一個開放性、個性化在崗學習與提升的平臺,實現學歷、能力與職位的多項提升,為個人的發展拓展更大的空間和贏得更多的機遇。
現代學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具有校企聯合雙元育人、交互訓教、在崗培養、學徒雙重身份、工學交替、崗位成才的特點。
第二十八條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在物業管理專業、商務管理專業、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專業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實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招收普通高中/中職應往屆畢業生。合作企業分別是保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廣東萬訊網農業股份有限公司、五羊—本田摩托(廣州)有限公司。
第二十九條 現代學徒制實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實施交互聯合培養。
1.學校與合作企業聯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
2.校企雙方根據專業特點和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和教材,采用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實行學徒工學交替的學習模式,培養適合企業需要和能實現個人發展的高質量技術技能型人才。
3.校企雙方共同制訂考核標準,采取“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對學徒進行共同管理和評價。學徒在崗帶薪學習,經校企雙方共同考核合格后,獲全日制文憑。
第三十條 現代學徒制招生參照普通高中和中職畢業生的考核辦法、錄取原則,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和合作企業共同命題、共同考核。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除應符合招收基本報考條件外,必須與培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簽訂并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在征詢家長意見后個人簽訂;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考生應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
2.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與合作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即具備雙重身份,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企業的員工。考生與合作企業雙方須在錄取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省招辦錄取審核通過后、考生注冊入學前簽訂。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整個高職錄取就讀階段。
3.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經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后,工作崗位按學校與企業共同設置的崗位進行培養,其工作待遇嚴格按照學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執行。
4.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第九章 體檢要求
第三十一條 參加學校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在3月15日前參加廣東省普通高考體檢,學校公布各專業擬錄取名單后,擬錄取的考生在3月30日前向學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8年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體格檢查卡》。無廣東省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二條 報名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試收費科目的復函》[粵價函〔2009〕2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收費標準等的復函》 [粵價函〔2003〕12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 [粵價函〔2003〕63號] ;《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體育技能課程考試費標準的復函》 [粵價函〔2005〕603號])執行。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三十三條 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根據錄取通知書上的報到注冊時間內按要求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 組織保障
第三十五條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2018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學校校長為組長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成立由校招生辦和紀檢部門負責人為主的招生錄取職能小組。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傳發動、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并利用網上報名系統開展2018年高職院校(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的網上報名工作。
第三十六條 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考試錄取工作安全有序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技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擇優錄取。命題、考試與評卷在省教育廳和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自覺接受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七條 加大信息公開,加強宣傳發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為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已構建公開透明的高職院校招生信息網,將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或技能測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等信息予以公示,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2018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將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資源做好2018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在本校招生信息網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成績發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十三章 招生監督申訴與咨詢
第三十八條 招生工作監督與申訴
監督部門: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廖瑋
監督電話:020-37227121 傳真:020-83986463
電子郵箱: 65965120@qq.com
第三十九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漁興路18號 郵政編碼:510520
收取報名材料地點: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辦公樓309室
咨詢電話: 020- 37395432 37395743
傳真:020-37395432
電子郵箱: ckdzsb@21cn.com
學校網址:http://www.gpc.net.cn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本章程經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適用于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由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附件:
1.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面向普通高中生)一覽表
序號 | 招生 專業 | 招生 對象 | 學制 | 招生 計劃數 | 學費(元/學年) | 高中生學業水平考生成績等級要求 | 招生 方式 | 合作企業 |
1 | 物業管理 | 高中 畢業生 | 3年 | 25 | 6410 | CDD | 招工招生同步 | 保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2
| 商務管理 | 高中 畢業生 | 3年 | 25 | 5250 | CDD | 招工招生同步 | 廣東萬訊網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
3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高中 畢業生 | 3年 | 30 | 6410 | CDD | 招工招生同步 | 五羊—本田摩托(廣州)有限公司 |
附件3-2: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面向中職生)一覽表
序號 | 招生 專業 | 招生 對象 | 學制 | 招生 計劃數 | 學費(元/學年) | 對應中職專業名稱 | 技能證書或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要求(只需以下證書的其中一種) | 證書頒證單位名稱 | 證書等級要求 | 招生 方式 | 合作企業 |
1 | 物業管理 | 中職 畢業生 | 3年 | 25 | 6410 | 土木水利類、建筑類 | 電工證書、 辦公軟件應用 、 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視頻編輯模塊)證書、全國計算機信息高新技術考試(辦公軟件應用)證書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
|
中級/四級及以上
| 招工招生同步 | 保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2 | 商務管理 | 中職 畢業生 | 3年 | 25 | 5250 | 財經商貿類 |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秘書、會計電算化證 |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其授權單位
| 中級/四級及以上
| 招工招生同步 | 廣東萬訊網農業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