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待省廳批復,目前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8}7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3943
第五條 學校本部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石井街慶隆中路100號,郵政編碼:510430;
花都工學結合示范園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新華工業園區愛民路粵寶麗工業園,郵政編碼:5108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隸屬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學生在校期間按規定年限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相應學歷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領導、監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設立由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的自主招生考務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做好命題、文化素質和文化基礎考試、職業技能考核等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企業代表(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的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小組,負責組織做好招生宣傳、報名審核、上報與錄取等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由主管紀檢監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的自主招生監督小組,在自主招生錄取期間負責對招生工作監督、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等工作,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第十五條 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學科成績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藝術類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第十六條 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畢業生。
2.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直接相關,并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第五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七條 招收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85人,招收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往屆畢業生96人,招收現代學徒制考生(普高和中職生)240人。報考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填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1個專業志愿。招生專業、考核方式、計劃數等詳見附表。
第十八條 通過“自主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學生,原則上不得申請轉學及轉專業。
第六章 考試形式及考試時間
第十九條 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學校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一、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
面向普通高中學生(招收普通類)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實行“學考+校測”的考核形式。測試總分滿分值為400分。其中“文化素質”采用2018年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滿分值300分;職業技能考核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命題測試,職業技能滿分為100分。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普通類)的招生專業、考核方式及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等級要求詳見附件1。
面向普通高中學生(招收現代學徒制類)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方式,由學校統一組織測試。 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的權重比例為3:1。測試總分滿分值為4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300分,職業技能滿分為100分。文化素質考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考試內容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
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現代學徒制類)的招生專業、考核方式及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等級要求詳見第八章現代學徒制的有關說明和附件3-1。
二、招收中職畢業生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的考試形式,學校統一組織測試,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文化基礎考試中的綜合文化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專業綜合理論考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所報專業的理論基礎掌握程度。
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專業對應中職專業及證書要求詳見附件2。
擬報考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東省2018年高職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網址:以(粵教考函{2018}7號文件為準)選擇相應考核方式,選擇相匹配的專業志愿進行填報。
第二十條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文化素質考試和文化基礎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職業技能采用面試或實操方式。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現代學徒制類)和中職考生自行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和文化基礎考試統一在3月24日上午進行,并根據各專業報考考生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別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5確定參加職業技能考核名單,3月31日上午組織進行職業技能考核。
考試地點:院本部。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的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錄取辦法: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報考考生的專業志愿及成績情況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錄取考生的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考核成績不得低于文化素質或文化基礎測試成績的60%,錄取考生的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得低于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60%。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采用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錄取最低分數線上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無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取。其中,在面向高中學生招生如遇考生總分相同、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也相同時,則依次按文化素質考核(學考或校測)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為語文、數學、英語;在面向中職考生招生如遇考生總分相同、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也相同時,則依次按文化基礎考核(校測)中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為語文、數學、英語。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四條 擬錄取公示期間,若有學生自愿放棄,不再順延錄取后續考生。如某專業生源不足時可以根據申請調整計劃到生源充足的專業。
第二十五條 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式。
第二十六條 學校錄取程序透明、公開,錄取工作在學校紀檢部門監督下進行。
第二十七條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考核公示后,可免試錄取;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和職業技能考核,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第二十八條 報考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參加其他類型的招生考試錄取。
第八章 現代學徒制
第二十九條 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模式概述
現代學徒制是職業教育主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選擇,是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推進工學結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徑,是校企聯合辦學的一種形式。實施現代學徒制能促進校企的融合,實現校企一體化育人,為學校提升專業服務地方產業發展能力和提高職業院校的生源質量及人才培養質量的能力開辟了新路徑;推動高職院校的內涵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為企業緩解轉型升級中技術技能人才匱乏的難題提供了新方法,特別是為企業解決崗位技術技能人才選、育、用、留問題找到了新出路;為學徒構建了一個開放性、個性化在崗學習與提升的平臺,實現學歷、能力與職位的多項提升,為個人的發展拓展更大的空間和贏得更多的機遇。
現代學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聯合招生、聯合培養,具有校企聯合雙元育人、交互訓教、在崗培養、學徒雙重身份、工學交替、崗位成才的特點。
第三十條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計算機應用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機電一體化技術、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專業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實行招工招生同步的方式,招收普通高中、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第三十一條 現代學徒制實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實施交互聯合培養。
1.學校與合作企業聯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招工方案,并共同完成招生的命題、考試和錄取工作。
2.校企雙方根據專業特點和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養方案,開發課程和教材,采用學校教師和企業師傅雙導師教學,實行學徒工學交替的學習模式,培養適合企業需要和能實現個人發展的高質量技術技能型人才。
3.校企雙方共同制訂考核標準,采取“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對學徒進行共同管理和評價。學徒在崗帶薪學習,經校企雙方共同考核合格后,獲全日制文憑。
第三十二條 現代學徒制招生參照普通高中和中職畢業生的考核辦法、錄取原則,由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和合作企業共同命題、共同考核。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除應符合招收基本報考條件外,必須與培養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簽訂并明確雙方權責義務。年滿18周歲的考生可在征詢家長意見后個人簽訂;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考生應由本人和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
2.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與合作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后,即具備雙重身份,既是學校的學生又是企業的員工。考生與合作企業雙方須在面試當天(2018年3月31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應涵蓋整個高職錄取就讀階段。
3.報考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的考生經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后,工作崗位按學校與企業共同設置的崗位進行培養,其工作待遇嚴格按照學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執行。
4. 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3。
第九章 組織保障及時間安排
第三十三條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在市教育局協助下進行。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傳、組織考核和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四條 精心組織,妥善安排,確保組考工作安全有序
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按照“省廳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實施原則,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好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招收對象、特點和要求,明確工作目標,理清工作思路,落實工作任務,理順工作流程,有條不紊地實施好組考工作。認真做好命題、考試安全保密、錄取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按計劃、高質量完成自主招生試點工作。加強考務工作過程管理和監控,嚴格考務實施,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技能考試和面試考核環節,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 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宣傳發動,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文化素質考試(或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擬錄取名單、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在市教育局的協助下,充分利用媒體、網絡等做好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工作。在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及時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報考資格、成績發布等,為考生傳遞全面、真實、準確的信息,為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主招生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第三十六條 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責任單位 |
1月15日前 | 制定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報省教育廳審核。 | 招生就業處 |
1月15日前 | 公布考試大綱。 | 教務處 |
3月15日前 | 編印自主招生宣傳資料并組織開展招生宣傳,考生報考。 | 招生就業處、各院系 |
3月18日前 | 公示免試錄取、免考“技能證書”資格考生名單。 | 紀檢監察室、招生就業處 |
3月19日前 | 公示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文化基礎考試考生名單。 | 紀檢監察室、教務處 招生就業處 |
3月24日 | 組織進行文化理論考核(現代學徒制類和中職生類)。 | 紀檢監察室、教務處 招生就業處、后勤保衛處 |
3月31日 | 職業技能考核。 | 紀檢監察室、教務處 招生就業處、后勤保衛處 |
4月5日前 | 擬錄取名單公示,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 紀檢監察室、招生就業處 |
4月8日前 | 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 招生就業處 |
第十章 體檢要求
第三十七條 參加學校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在3月15日前根據有關要求參加廣東省普通高考體檢。無廣東省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第三十八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鐵道車輛專業要求考生左右眼裸眼視力≥4.6,無色盲。因用人單位在鐵道車輛專業中只招聘男生且要求身高≥168cm,不招聘色盲色弱者,請女生及不符合身高和色覺要求的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四十條 經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所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十一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二章 獎貸助學金設置
第四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2.國家獎助學金:2017年度,學校有10人獲得國家獎學金,每生8000元;240人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5000元;1010人獲得國家助學金,每生3000元。
3.學校獎學金:學校每年評選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學金最高3000元。
4.開設“綠色通道”,保證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5.勤工助學:學校提供各類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勤工助學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四十三條 接受招生政策咨詢及資格審核部門: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人:陳老師、劉老師
聯系電話:020-37431459 020-36004159 18211478104
傳真電話:020-37431457
第四十四條 接受考務咨詢及成績查詢部門: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
聯系人:譚老師
聯系電話:020-36004215
第四十五條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部門:廣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
聯系人: 吳老師
監督電話:020-86423910
傳真電話:020-86423910
第四十六條 學院網址及報考網址
學院網址: http://web.gtxy.cn/
招生網址:http://web.gtxy.cn/zsjyc/
第十四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并授權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附件:附件.doc
附件1: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專業一覽表
附件2:面向中職畢業生招生專業一覽表
附件3-1: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面向普通高中生)一覽表
附件3-2: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面向中職生)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