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政發〔2014〕37號)、《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稱為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并以此校名頒發學歷證書。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第三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二章 高職提前招生模式及原則
第四條 招生模式。采用“學考+學院測評”或“職業技能全省統考+學院測評”模式。即以考生高中學考成績或全省統考的職業技能成績和學院綜合測評成績為依據,提前招生,單獨錄取。
第五條 招生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組織機構。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命題考務組、特長計分組、安全保衛組和紀檢監察組。
第七條 職責分工。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高職提前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高職提前招生選拔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辦公室負責高職招生工作的宣傳與錄檢工作,編制和發布提前招生方案、提前招生章程、提前招生簡章,開展招生咨詢和宣傳;命題考務組負責綜合素質測試的命題和考試考務工作。特長計分組負責考生綜合素質特長計分項的審核和計分。安全保衛組負責招生整個過程的安全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考試、錄取過程的規范性,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監督投訴電話:0571-85076588)。
第四章 招生專業、計劃及科類
第八條 招生專業、科類及計劃。招生專業28個,招生計劃950名,面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255名,學制均為三年,具體專業計劃如下表:

第五章 報名辦法
第九條 招生對象。符合浙江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已取得報名序號,具有高中學考成績或全省職業技能統考成績的畢業生。
第十條 報名辦法。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規定的報名方式提出申請。
第十一條 報名流程。申請報名考生登錄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zjczxy.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報名費用。每位考生報名費用為110元。
第十三條 現場確認。完成報名信息網上傳送的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或確認材料不全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現場確認后發放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已確認的材料不退還。考生須提供以下確認材料:
1.《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正式表格一份。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備原件現場驗證)。
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申請綜合素質特長計分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或資格證明材料一份(備原件現場驗證)。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表復印件一份。
5.有考生和家長親筆簽名的《誠信考試承諾書》一份。
第十四條 專業志愿填報。普高招生考生可依次兼報三個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只能填報與自己單獨考試報考類別對應的一個專業志愿。
第六章 考試形式及計分方法
第十五條 綜合成績計分。
考生的綜合成績由學考分或全省統考的職業技能分(滿分300分)和綜合素質測評分(滿分300分)兩部分組成,總分滿分為600分。
第十六條 學考分或職業技能統考分。
學考總分=各科等第換算分值相加的總和(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學考分設的考生,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等第換算分值以50%計)。各科等第轉換成分數如下表所示:
考生學考科目的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從外省轉入浙江省的學考成績,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有效。
職業技能統考分總分=全省職業技能統考成績。
第十七條 綜合素質測評。 由綜合素質測試和素質特長計分兩部分組成。考生的綜合素質滿分300分,即綜合素質測試分(滿分280分)與考生素質特長計分(滿分20分)相加合成。
1.高中階段具有素質特長,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計分(具體辦法見附件1《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素質特長計分標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計分條件的,同類項計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計分,但累計分值最高不超過20分。
2.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和特長,具體內容見《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另行制定,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布)。
凡符合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報名手續的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七章 錄取
第十八條 擬錄取考生和備錄取考生名單確定。 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數與擬錄取數1:1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按計劃數與備錄取數1:5確定備錄取考生名單,其余考生為未錄取考生。普高招生考生有可能被自己填報的專業和服從調劑的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只能被自己填報的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已被學院擬錄取的考生,其他專業不再備錄取。實際參考人數少于或等于原定計劃數時按參考人數的90%錄取(錄取數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取整)。
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學考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進行排序;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分、職業技能統考分、綜合素質測試分進行排序。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下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擬錄取及備錄取考生名單公布。首次確定的擬錄取及備錄取考生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錄取確認平臺查詢,隨著擬錄取考生錄取確認進程的推進,備錄取考生有可能轉變為擬錄取考生,轉變后的信息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錄取確認平臺適時更新。
第二十條 擬錄取考生錄取確認。每位擬錄取考生須按時登錄服務平臺,選擇一所擬錄取自己的高校確定錄取,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選擇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權利。考生由備錄取狀態轉變為擬錄取狀態時,可以進行錄取確認。
第二十一條 錄取結果確定。學院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
確定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提前招生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不影響其正常錄取。
第二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學生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復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二十三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語種:所有專業外語教學為英語語種。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四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違反高職提前招生有關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院精心組織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考務工作,嚴格考生本人、身份證、報考證核對,合理設置綜合素質測評標準和內容,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肅管理制度、規范操作行為,確保各項測試安全、平穩、有序和公正。
第二十六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綜合素質測試考場全程錄像監控。
第二十七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信息,認真完成綜合測試等環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和證明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實施進程(如有變動,以學院招生網公布為準)。
1.2018年2月底前,對外發布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簡章、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大綱等。
2.2018年3月1日8︰30~4月10日16︰00,考生網上報名。
3.2018年4月19日8︰30~16︰00,考生本人到現場進行確認,審核考生報名資格,收齊報名材料,發放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
4.2018年4月20日 9︰30~11︰30,以下專業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2018年4月20日 14︰00~16︰00,以下專業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5.2018年4月26日 8:30 ,考生可在學院招生網站查詢學考(或職業技能)、綜合素質特長計分、綜合素質測試各項得分,若對各項得分有疑問,可憑準考證和身份證號申請查詢,申請查詢截止時間為4月26日16:00。
6.預計2018年5月8日8:30后(具體時間以考試院系統正常運營為準),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服務平臺(網址學院招生網另行通知)查看擬錄取或備錄取或未錄取結果。
7.2018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服務平臺(網址另行通知)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選擇確認。
8.2018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9.2018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10.2018年5月14日8︰30~17︰30,考生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網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選擇確認。
11.2018年5月17日~30日期間,錄取名單在學院招生網及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公示。
12.2018年5月底,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辦理錄取手續。
第二十九條:學院招生咨詢等方式。
1.院校網址:http://www.zjczxy.cn
2.聯系電話:0571-85076777
3.傳 真:0571-85076628
4.招生QQ 群:476621660 497601998
5.招生郵箱:zs@zjczxy.cn
6.學院微信:ZJCZZYJSXY
7.學院微博:http://weibo.com/zjczxy
http://t.qq.com/zjczxy0056
8.網上在線咨詢:http://zs.zjczxy.cn/zx
9.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郵政編碼:310023
10.監督電話:0571-85076588
第三十條 專業學費,住宿費,以浙江省物價局核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三十一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等。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標準.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