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適用范圍:普高招生考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機電類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秉承“服務浙江制造”的辦學傳統,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與發展,目前已成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規劃項目建設院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教育部53所“國家高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項目”院校之一,是“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有留學生及港澳臺招生資格高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高校,浙江省先進制造業緊缺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第三條 學院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 辦學地點:大學一年級教學安排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長安校區(海寧市長安鎮),毗鄰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大學二、三年級教學安排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面向浙江省應往屆普高招生考生,招生共計240名,具體如下:
專業 | 計劃數(名) | 選科要求 | 學費標準(元/學年) |
市場營銷 | 60 |
無 | 6000 |
會計 | 10 | 6900 | |
電子商務 | 20 | 6000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20 | 6600 |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 40 | 6600 | |
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 | 20 | 66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0 | 75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20 | 7500 | |
總計 | 240名 |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條 報名:
1.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高考報名號的普高招生考生可報考,無選考科目要求。
2.考生于2月25日8:30—3月20日16:00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絡鏈接見http://jdzsw.xihuju.com提前招生相關欄目)完成網上注冊,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所有資料,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進行志愿填報,每位考生限報兩個專業。
第七條 繳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08〕185號)文件要求,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110元/人,于3月6日9:00—3月21日12:00期間登錄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網站支付寶繳費系統繳費,過期不予受理繳費事宜。
第八條 資格審核: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將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未繳費考生審核將不予通過,不能參加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報名費及所有相關材料不予退還。
第九條 下載打印準考證:審核通過考生在3月28日8:30─3月30日16:00憑個人相關信息登錄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系統“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十條 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復核驗證
驗證時間:3月26日9:00-16:00
驗證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7號樓228(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驗證內容:查驗素質特長記分申請相關榮譽獎勵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原件。
提交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完畢后打印)
(2)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確認時領取閱讀并簽字)
(5)素質特長考察記分申請表(可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網上下載)
(6)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的各類材料復印件
第十一條 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3月30日9:00—16:00
2.確認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3.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完畢后打印)
(2)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確認時領取閱讀并簽字)
注:1.提交材料時務必出示身份證原件、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證原件。
2.已經進行素質特長記分驗證的考生不必參加現場確認。
第十二條 學考相關科目等第折算
1.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綜合考慮考生在高中時的學考中相關科目(具體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物理)的等第,并對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折算,選定的學考科目中每科滿分10分,滿分共計50分,每科目的具體等第折算標準如下表: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成績折算基數 | 10 | 8 | 6 | 2 |
備注:浙江省考生的學考中相關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中下載的相關學考成績信息為準。
2.轉入浙江省的外省考生,須單獨向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做出說明,并提供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單。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
一、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
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考生務必同時攜帶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證原件方可參加考試,缺其中一證則不得參加考試。具體事項如下:
1.時間:3月31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3.測試形式:筆試
4.測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文化、經濟、科學視野、基本邏輯思維分析能力、知識應用能力、人文修養、心理素質、表達能力和創新能力(無指定參考書)。
5.評分:滿分150分
二、素質特長考察記分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鼓勵具有特長并在比賽中表現突出或符合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規定政策的考生報考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考察記分:
序號 | 賽項名稱 | 獲獎等級 | 獲得分值 |
1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個人一等獎 | 10分 |
個人二等獎 | 8分 | ||
個人三等獎 | 6分 | ||
團體一等獎 | 8分 | ||
團體二等獎 | 6分 | ||
團體三等獎 | 4分 | ||
2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國家一級運動員 | 10分 |
國家二級運動員 | 8分 |
素質特長同類記分項目按最高分值記分、不可累計。不同類項目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無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條件的記分為零分。
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的考生需提前向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申請,于3月20日前將相關榮譽、獎勵證書原件電子照片、素質特長考察記分申請表填好并簽署中學意見、加蓋公章后拍照發送至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規定的郵箱內,紙質材料請通過中國郵政EMS或順豐速運郵寄至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截止時間:3月20日,以郵戳為準、不接受其它各類快遞),復核驗證時查驗原件。學院將于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公示經過初審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條件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
學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具體項目及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根據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錄取
1.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總分(滿分110分)=學考相關科目折算成績(按照等第折算,滿分50分)+ 綜合素質成績{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50分除以3所得之商)+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滿分10分)}
5.根據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如果考生學考科目(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物理)和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中的任何一門為零分,則取消錄取資格。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網(http://jdzsw.xihuju.com)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公示十個工作日。
6.結合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學習實際,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可參考學考以下科目的單科成績等第擇優錄取。單科考察優先順序為:綜合素質評價、語文、英語、數學、物理、歷史、信息技術、通用技術、政治、化學、生物、地理,經單科排序后分數仍相同,參考職業能力適應性測試成績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根據錄取規則,符合條件的考生最終將被一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
7.預錄取和備錄取人數確定方法
序號 | 實際參加考試人數 | 預錄取人數 | 備錄取人數 |
1 | 大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時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100%確定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100%確定 |
2 | 大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小于或等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時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100%確定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50%確定 |
3 | 小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時 | 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80%確定 | 零 |
注:(1)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指各專業第一志愿參加考試人數。
(2)最終計算數量的小數位四舍五入。
8.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預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選擇其中1所院校。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9.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將在備錄取考生中依次擇優錄取。預錄取及備錄取分數線將在5月6日在招生網予以公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5月17日-30日在招生網、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
第五章 招生進程安排
第十六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進程安排:
1.報名:2月25日8:30—3月20日12:00
2.繳費:3月6日9:00—3月21日12:00
3.申請素質特長考察記分:3月20日前
4.素質特長記分復核:3月26日9:00-16:00
5.下載打印準考證:3月28日8:30─3月30日16:00
6.現場確認:3月30日9:00—16:00
7.文化課考試:3月31日
8.素質特長考察記分公示: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
9.公布預錄取及備錄取分數線:5月6日
10.公示錄取名單:5月17日-30日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進程可能會有所調整,請密切關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令,考生應誠信參考,不得弄虛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九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咨詢電話: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一條 監督電話: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二條 招生網:http://jdzsw.xihuju.com
第二十三條 招生郵箱:zimezsb@163.com
第二十四條 郵寄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同時還有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新生不參加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獎學金的評選。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適用范圍: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機電類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秉承“服務浙江制造”的辦學傳統,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建設與發展,目前已成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國家產教融合發展工程規劃項目建設院校,是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教育部53所“國家高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項目”院校之一,是“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單位,有留學生及港澳臺招生資格高校、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高校,浙江省先進制造業緊缺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
第三條 學院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 辦學地點:大學一年級教學安排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長安校區(海寧市長安鎮),毗鄰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大學二、三年級教學安排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院面向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招生120名,具體如下:
類別 | 專業 | 計劃數(名) | 學費(元/學年) |
機械類 | 數控技術 | 20 | 7500 |
電子電工類 | 應用電子技術 | 20 | 6600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20 | 7500 | |
汽車電子技術 | 20 | 6600 |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20 | 6600 |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0 | 6600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 | 6600 | |
總計 | 120名 |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條 報名:
1.符合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機械類、電子電工類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可報考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考生于2月25日8:30—3月20日12:00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絡鏈接見http://jdzsw.xihuju.com提前招生相關欄目)完成網上注冊,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所有資料,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并進行志愿填報,每位考生限報兩個專業。
第七條 繳費: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費標準的復函》(浙價費〔2008〕185號)文件要求,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費110元/人,于3月6日9:00—3月21日12:00期間登錄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網站支付寶繳費系統繳費,過期不予受理繳費事宜。
第八條 資格審核: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將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若考生所報專業與招生科類要求不符或未繳費考生審核將不予通過,不能參加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報名費及所有相關材料不予退還。
第九條 下載打印準考證:審核通過考生在3月28日8:30─3月30日16:00憑個人相關信息登錄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十條 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復核驗證
驗證時間:3月26日9:00-16:00
驗證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7號樓228(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驗證內容:查驗素質特長記分申請相關榮譽獎勵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原件。
提交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完畢后打印)
(2)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確認時領取閱讀并簽字)
(5)素質特長考察記分申請表(可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網上下載)
(6)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的各類材料復印件
第十一條 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3月30日9:00—16:00
2.確認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3.確認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1)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網上報名完畢后打印)
(2)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現場確認時領取閱讀并簽字)
注:1.提交材料時務必出示身份證原件、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原件。
2.已經進行素質特長記分驗證的考生不必參加現場確認。
第十二條 文化課考試
由學院自主命題,自主組織考試。考生務必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原件方可參加文化課考試,缺其中一證則不得參加考試。
1.時間:3月31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地點: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濱江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
3.科目:語文、數學
4.范圍:2018年單獨考試招生考試大綱規定的內容
5.命題:由學院委托具備命題能力和資格的單位承擔命題工作
6.閱卷與評分:文化課考試兩門課程合計總分200分。由閱卷評分單位在規定時間內把考生的評分結果報送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三條 綜合素質
一、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
此項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各考生的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為準,滿分300分。
二、素質特長考察記分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鼓勵具有特長并在比賽中表現突出或符合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規定政策的考生報考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在高中階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賦予一定的素質特長考察記分:
序號 | 賽項名稱 | 獲獎等級 | 獲得分值 |
1 |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 個人一等獎 | 10分 |
個人二等獎 | 8分 | ||
個人三等獎 | 6分 | ||
團體一等獎 | 8分 | ||
團體二等獎 | 6分 | ||
團體三等獎 | 4分 | ||
2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國家一級運動員 | 10分 |
國家二級運動員 | 8分 |
素質特長同類記分項目按最高分值記分、不可累計。不同類項目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無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條件的記分為零分。
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的考生需提前向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申請,于3月20日前將相關榮譽、獎勵證書原件電子照片、素質特長考察記分申請表填好并簽署中學意見、加蓋公章后拍照發送至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規定的郵箱內,紙質材料請通過中國郵政EMS或順豐速運郵寄至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截止時間:3月20日,以郵戳為準、不接受其它各類快遞),復核驗證時查驗原件。學院將于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公示經過初審符合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條件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
學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具體項目及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根據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錄取
1.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錄取總分(滿分110分)=文化課考試總分(滿分50分,卷面滿分200分除以4所得之商)+綜合素質成績{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滿分50分,技能考試滿分300分除以6所得之商)+素質特長考察記分項目(素質特長考察記分滿分10分)}
5.根據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錄取原則按照考生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如果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中的任何一門為零分,則取消錄取資格。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招生網(http://jdzsw.xihuju.com)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上公示十個工作日。
6.結合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學習實際,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可參考本次自主選拔考試以下科目的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考察優先順序為: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數學、語文,經單科排序后如果分數仍相同,參考浙江省職業技能考試成績與數學考試成績之和,如果結果仍然相同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將優先錄取具有較強職業素養及較高技能水平的優秀考生,具體評價標準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根據錄取規則,符合條件的考生最終將被一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
7.預錄取和備錄取人數確定方法
序號 | 實際參加考試人數 | 預錄取人數 | 備錄取人數 |
1 | 大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時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100%確定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100%確定 |
2 | 大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小于或等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時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100%確定 | 按各專業計劃人數的50%確定 |
3 | 小于各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20%時 | 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的80%確定 | 零 |
注:(1)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指各專業第一志愿參加考試人數。
(2)最終計算數量的小數位四舍五入。
8.根據“一檔多投”相關規定,凡被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預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選擇其中1所院校。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9.對于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將在備錄取考生中依次擇優錄取。預錄取及備錄取分數線將在5月6日在招生網予以公布,最終錄取名單將在5月17日-30日在招生網、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予以公示。
第五章 招生進程安排
第十六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進程安排:
1.報名:2月25日8:30—3月20日12:00
2.繳費:3月6日9:00—3月21日12:00
3.申請素質特長考察記分:3月20日前
4.素質特長記分復核:3月26日9:00-16:00
5.下載打印準考證:3月28日8:30─3月30日16:00
6.現場確認:3月30日9:00—16:00
7.文化課考試:3月31日
8.素質特長考察記分公示: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
9.公布預錄取及備錄取分數線:5月6日
10.公示錄取名單:5月17日-30日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進程可能會有所調整,請密切關注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
第六章 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令,考生應誠信參考,不得弄虛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九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咨詢電話: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一條 監督電話: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二條 招生網址:http://jdzsw.xihuju.com
第二十三條 招生郵箱:zimezsb@163.com
第二十四條 郵寄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28號(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激勵政策;同時還有大學新生“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備注: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新生不參加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獎學金的評選。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