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優(yōu)化麗水學院新生選拔機制、拓寬綜合素質優(yōu)秀考生進入麗水學院深造的通道,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制訂本章程。
一、招生專業(yè)、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 | 招生人數(shù) | 科類 | 選考科目 |
小學教育(師范) | 60人 | 普通類 | 不限 |
學前教育(師范) | 45人 | 不限 | |
民族學 | 15人 | 不限 | |
生態(tài)學 | 20人 | 生物 化學 物理 | |
園藝 | 30人 | 生物 化學 物理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30人 | 化學 生物 物理 |
注:招生計劃共200人,最終入圍人數(shù)按招生計劃數(shù)的1:5以內劃線確定。選考科目與省考試院網站已公布的統(tǒng)一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二、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與上傳材料時間:2018年3月4日(農歷正月十七)—3月18日(農歷二月初二);
2.公布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名單:3月26日;
3.繳費時間:3月28日—4月3日;
4.公布面試考生名單:4月6日;
5.考生準考證打印:4月7日—4月13日;
6.報到時間:4月14日(周六);
7.測試時間:4月15日(周日);
8.成績查詢時間:4月20日;
9.入圍考生名單公示時間:4月20日—4月30日。
三、報名條件
1.已經參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
2.愿意報考麗水學院三位一體招生中的一個或多個專業(yè),且符合所報考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要求;
3.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大于等于5門,其余科目均須合格;
4.綜合素質評價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畢業(yè)生不能低于P等)。
四、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直接登錄麗水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填寫申請表。
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麗水學院招生網(http://zsw.lsu.edu.cn),點擊“報名系統(tǒng)”欄目,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報名,或直接登錄http://swyt.lsu.edu.cn注冊報名,根據(jù)網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用A4紙打印“麗水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信息內容填寫后,由系統(tǒng)自動生成申請表)。
(二)上傳報名材料:2018年3月18日之前,在系統(tǒng)里上傳報名材料,具體材料如下:
1.麗水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后,在系統(tǒng)中直接打印,在打印的紙質申請表的承諾欄后簽上本人姓名)。
2.身份證(正反面)。
3.2018年高考報名證。
將上述材料拍照后在報名系統(tǒng)上傳(照片要求JPG格式,必須清晰可認)。
五、資格審查
麗水學院將對報名考生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對報名材料齊全且符合麗水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對其學考等級進行賦分,按賦分的10門學考(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2016屆及以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合為一門,取高的等級))總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shù)的1:5劃線確定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名單(最后總分相同的考生一并進入資格審查合格名單),并于2018年3月26日在麗水學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考生的學考等級賦分辦法。學考等級折算滿分10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計1分。
六、繳費確認
1.繳費標準:報名費為110元/人。
2.繳費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請于2018年3月28日—4月3日期間進行繳費確認。逾期繳費或未繳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恕不退還。
3.繳費方式:
方式一:柜臺繳費。浙江省工商銀行網點柜臺辦理繳費(工作日上班時間,寧波網點除外),步驟為:學校代碼【12020717】→繳費代碼【即身份證號碼】→姓名。繳費后向銀行索取回單,核對無誤后妥善保管備查。
方式二:網銀繳費。登錄工行個人網上銀行→繳費站→繳費大廳(左下角)→學校學雜費→麗水學院學費→繳費→學號(即身份證號碼)→查詢→金額。【擁有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開通對外轉賬的用戶】
七、綜合測試程序
(一)面試名單公布及準考證打印
面試名單是通過資格審查且繳費確認后的報考考生名單,面試名單將于4月6日在麗水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準考證,需要考生自己通過麗水學院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打印時間:4月7日—4月13日。
(二)測試時間、地點、成績與入圍名單
1.報到時間:4月14日(周六)9:00—16:00;
2.面試時間:4月15日(周日、具體面試時間段屆時詳見公告);
3.面試地點:麗水學院校內(具體地點及其它有關事項屆時詳見公告);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即為“三位一體”招生的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入圍名單:4月20日后考生可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tǒng)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入圍考生名單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計劃數(shù)的1:5以內劃定,并在麗水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測試內容
面試不分專業(yè),面試內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發(fā)展?jié)撡|。
八、錄取規(guī)則
(一)志愿填報與錄取時間
1. 院校志愿填報。入圍考生必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的院校志愿欄以第一志愿填報麗水學院,否則無效。未被麗水學院錄取的考生,不會影響后續(xù)的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
2.專業(yè)志愿填報。專業(yè)志愿可以兼報,但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所報考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范圍(對不限選考科目的招生專業(yè),入圍考生均可填報)。
3.錄取時間段。獲得麗水學院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仍須參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錄取時間段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二)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1.綜合成績由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麗水學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2.綜合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滿分100分)×20% + 麗水學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 + 高考成績÷7.5×50%。
(三)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賦分辦法
計算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時,學考的等級賦分與資格審查賦分辦法相同,學考等級按考試院提供的最終等級為準。
(四)錄取規(guī)則
1.同分考生位次排序。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的順序排序。
2.錄取規(guī)則。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shù)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且符合未錄滿專業(yè)的選考范圍要求,麗水學院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yè);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同樣原則擇優(yōu)錄取至滿額。
3.在錄取時,當填報志愿人數(shù)不足招生人數(shù)的110%時,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填報志愿人數(shù)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轉入普通類統(tǒng)招。
4.三位一體錄取的考生高考成績須大于或等于普通類第二段分段線。
5.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九、轉專業(yè)條件
通過“三位一體”招生錄取的學生,第一學期不能轉專業(yè);一學期后,學業(yè)成績在同專業(yè)同年級學生中排名前10%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yè)一次。
十、監(jiān)督機制及違規(guī)處理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等組成的“三位一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及錄取工作。監(jiān)督投訴電話:0578-2271178。
(三)考生所在中學應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如出現(xiàn)弄虛作假情況的,麗水學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考生若有弄虛作假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具體規(guī)定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十一、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lsu.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w.lsu.edu.cn
麗水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swyt.lsu.edu.cn
通訊地址: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麗水市學院路1號,郵編323000)
聯(lián)系電話:0578-22711792276113(兼?zhèn)髡妫?/p>
十二、附則
本招生章程由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