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大學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教育部院校代碼:10351浙江院校代碼:0024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結合浙江省高招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積極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結合本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的需要,2018年學校將在浙江省繼續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一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基本資格要求
(1)已經參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普通類考生,必須參加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會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才能予以認可)。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成績均為D等及以上,同時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及以上)。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溫州大學將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按以下標準進行折算: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不計分。其中省內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學考成績,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按以上折算辦法計分,考生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達100分及以上者。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達80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a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b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三等獎(含)以上;或獲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須第一發明人)。
c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d藝術、體育類特長類:藝術類需要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并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三、招生計劃
2018年溫州大學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總計劃數為300名,分兩種報考類別,其中師范類190名,非師范類110名。具體如下:
報考類別 |
招生專業 |
學制 |
2018年選考科目 |
計劃數(名) |
|
師范類 |
小學教育(師范) |
四年 |
不限 |
60 |
|
學前教育(師范) |
四年 |
不限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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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術學(師范)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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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心理學(師范) |
四年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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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師范) |
四年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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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學(師范)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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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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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學(師范)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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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四年 |
歷史、地理、思想政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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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范類合計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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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師范類 |
建筑學 |
五年 |
不限 |
20 |
|
機械類(含工業工程、車輛工程)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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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
四年 |
物理、化學、地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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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科學 |
四年 |
生物、化學、地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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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藥 |
四年 |
生物、化學、地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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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學 |
四年 |
歷史、思想政治、技術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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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
四年 |
不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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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四年 |
思想政治、歷史、物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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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
四年 |
思想政治、歷史、物理 |
10 |
||
非師范類合計 |
110 |
注: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與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已公布的統一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四、中學校長推薦專項
浙江省中學(須2017年有高中畢業生)校長(僅限校長本人)可實名推薦該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達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報考。溫州大學組織專家組對校長推薦專項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按兩種報考類別分別確定不超過該類別計劃20%的名額,直接獲得來校參加綜合測試資格。中學校長推薦表須經校長簽名并加蓋中學公章后方為有效。推薦表須由中學教務部門聯系溫州大學招生辦獲取(聯系方式參見章程末尾),考生可向所在中學教務部門聯系申請推薦資格。
五、報名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考生須在師范類、非師范類兩種報考類別中選擇一類報考,不得兼報。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溫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wzu.edu.cn),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報名信息填寫完畢后用A4紙張打印申請表。
3.材料上傳: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需以掃描件上傳,無須寄送紙質材料。具體掃描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考生本人簽名的申請表;
(2)材料2:考生身份證原件(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原件,不能用戶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請表中陳述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任職證明、參與各類活動證明等支撐材料,請將支撐材料復印后蓋上所在學校公章后再進行掃描;
(4)材料4: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在1000字左右;
(5)材料5:按專項條件申報的考生需掃描上傳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相應佐證材料;
(6)材料6:獲得校長推薦的考生需掃描上傳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的《溫州大學“三位一體”校長推薦表》。
將上述材料掃描,按系統提示上傳,掃描件必須清晰。
六、選拔程序
1.資格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組建專家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師范類、非師范類兩種報考類別計劃數不多于1:5比例確定師范類、非師范類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確定以考察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主,在考生符合報名條件前提下,按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的按照學考A等科目數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數多者優先;
(3)A等科目數相同的,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數排序;
(4)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第折算分數相同,由專家組根據書面材料評分確定。
按專項條件報考的考生,即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具體見上文中的“報名條件”)且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達80分及以上的考生,經專家組認定,直接獲得溫州大學“三位一體”綜合測試資格,不占通過資格評審的人數比例。
2.綜合測試: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參加溫州大學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方式為主,按師范類、非師范類兩種報考類別分組進行。綜合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潛質,成績滿分為100分。測試結束后,按師范類、非師范類兩種報考類別招生計劃不多于1:4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考生可通過學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將在溫州大學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志愿填報與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入圍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18年高考普通類考試,且高考文化成績必須超過第二段分數線50分(含)才有資格填報志愿。考生需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批次填報“三位一體”招生志愿,第一志愿須填報溫州大學,可以填報報名類別內的多個專業(類),但須符合各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未被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考生排序: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750分)×35%+高考成績(滿分750分)×50%。其中學考成績折算方式為:學考科目A等計15分,B等計10分,C等計5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滿分150分。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順序考察考生單項成績,單項成績考察順序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學考成績。高中階段具有相關先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經專家組認定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3.專業投檔:按照師范類、非師范類兩類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志愿優先原則進行專業投檔,專業(類)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在滿足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據綜合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未滿專業(類)。如仍有計劃空額,學校在滿足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從該測試類別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直至額滿。
4.在師范類、非師范類兩種報考類中,若某個類別志愿填報人數未達計劃數的110%,則該類別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6.溫州大學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7.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八、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材料上傳時間:2018年3月4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6:00;
2.資格評審:3月23日至4月8日;
3.資格評審結果查詢、繳費、綜合測試通知書打印:4月10日—4月17日;
4.綜合素質測試時間:4月21日至22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5.入圍名單公示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5月10日起。
九、收費標準
通過資格評審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未通過資格評審的考生免收報考費。
十、其他
1.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2.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7-86598028。
3.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溫州大學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溫州大學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4.其他相關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溫州大學招生網——“三位一體”報名系統。
十一、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浙江省溫州茶山高教園區溫州大學 郵編:325035
聯系部門:溫州大學招生與綜合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7-86680800
傳真:0577-86680800
電子郵箱:zs@wzu.edu.cn
學校網址: http://www.wzu.edu.cn
本科招生網址: http://zs.wzu.edu.cn
“三位一體”報名網址:http://swyt.wzu.edu.cn
公眾微信號:溫州大學招生辦(wzdx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