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書面材料資格審查評審辦法
根據《湖州師范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相關規定,由學校招生就業處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將考生高中學考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以及個人陳述等材料提交“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專家組終審。
書面材料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包括高中學考成績和報名材料評審成績兩部分,高中學考成績占70%,報名材料評審成績占30%。其中,高中學考成績=高中學考等級累計總分/1.5(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報名材料評審成績由評審組專家根據《湖州師范學院“三位一體”招生書面評審評分參考標準》相關參考點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表現打分。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9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3門),且其余為D等(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者可直接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其余初審合格考生按照書面材料評審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師范組按照本組總計劃數5倍確定名單,非師范組按照各專業計劃數5倍確定名單。
說明:
第2-6欄目中,如獎勵和榮譽稱號數量為2-4項者,可再加2-4分;如超過5項(含),評分可晉升一個等級;
第2欄目中不含不明確科目的學習競賽,如優秀升旗手、進步之星、優秀學生等榮譽;
第2-7欄目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無證明材料,不予認可;
對于集體項目的評分降低一個等級;
最高評分不超過95分;
對以上所列評分參考點以外的項目,如無法確定其等級,應提交專家組討論確定。如發現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則取消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
書面材料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包括高中學考成績和報名材料評審成績兩部分,高中學考成績占70%,報名材料評審成績占30%。其中,高中學考成績=高中學考等級累計總分/1.5(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報名材料評審成績由評審組專家根據《湖州師范學院“三位一體”招生書面評審評分參考標準》相關參考點對考生高中階段綜合表現打分。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9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3門),且其余為D等(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者可直接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其余初審合格考生按照書面材料評審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師范組按照本組總計劃數5倍確定名單,非師范組按照各專業計劃數5倍確定名單。
湖州師范學院“三位一體”招生書面評審評分參考標準
序號 | 評分參考點 | 評分 |
1 | 僅有書面陳述,無任何競賽獲獎、獎勵; 2)在藝術(書法)、體育等方面有一定的興趣、愛好。 | 65-69 |
2 | 1)擔任過學生干部; 參加過學校、各級教育相關部門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 校級各類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 市、縣、區教育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優秀(勝)獎。 | 70-74 |
3 | 校三好學生、校優秀團員; 市、縣、區教育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 省級學會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優秀(勝)獎; 在縣市級一般公開出版物上有作品發表。 | 75-79 |
4 | 縣、區級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 省級教育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優秀(勝)獎; 省級學會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二、三等獎; 在省級一般公開出版物有作品發表。 | 80-84 |
5 | 1)獲得市級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 2)省級教育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二、三等獎項; 3)省級學會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一等獎及以上。 | 85-89 |
6 | 省級教育相關部門頒發的相關榮譽稱號、獲藝術類B級證書; 省級教育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競賽中獲一等獎項; 3)全國性競賽中獲優秀(勝)獎; 4)在國家級一般公開出版物有作品發表。 | 90-94 |
7 | 1)全國性競賽中獲三等獎及以上; 2)取得發明專利、獲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證書、獲藝術類A級證書。 | 95 |
說明:
第2-6欄目中,如獎勵和榮譽稱號數量為2-4項者,可再加2-4分;如超過5項(含),評分可晉升一個等級;
第2欄目中不含不明確科目的學習競賽,如優秀升旗手、進步之星、優秀學生等榮譽;
第2-7欄目均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無證明材料,不予認可;
對于集體項目的評分降低一個等級;
最高評分不超過95分;
對以上所列評分參考點以外的項目,如無法確定其等級,應提交專家組討論確定。如發現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則取消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