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
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優化人才選拔機制,結合浙江水利水電學院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探索創新本科人才培養模式,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在2018年繼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總計劃數為50名,均為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計劃數如下表:
錄取安排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人) | 選考科目 | 備注 |
普通類 提前錄取 | 水利水電工程 | 8 | 物理、化學 | 與省考試院網站公布的統一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
測繪工程 | 5 | 物理、地理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5 | 生物、化學 | ||
新能源科學與工程 | 6 | 物理、技術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5 | 物理、技術 | ||
軟件工程 | 5 | 物理、技術 | ||
物聯網工程 | 5 | 物理、技術 | ||
人力資源管理 | 6 | 不限 | ||
商務英語(英語高考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 | 5 | 歷史、地理 | ||
總計 | 50 |
注:選考科目范圍不符者不得報考。
二、選拔對象及報考條件
品學兼優,素質全面,身心健康,志向遠大,具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擔當,已經參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各科目成績均合格即達到D等及以上(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C等及以上),符合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均須達到B等(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的考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
1、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A等與B等之和為6門及以上;
2、經學校審核認定,具有以下專項特長之一者(均限高中階段獲得);
(1)科技創新類: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在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或在“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不含全國賽或省賽的優勝獎、參賽獎、鼓勵獎等三等獎以下獎項),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2)學科競賽類: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其余競賽不予統計)中獲得浙江賽區競賽(省級)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獎)。
(3)語言文學特長類: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全國決賽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全國決賽三等獎(含)以上,其余未在羅列之內比賽不予統計。
(4)藝術特長類: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限個人項目);或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獲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網球、羽毛球、田徑、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項目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并用A4紙打印。
每位考生可填報二個專業,但必須同時符合二個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2、材料遞交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郵編: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只接受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快遞;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報名材料寄到情況,報名材料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須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簽字蓋章確認);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同一頁復印),報到當天需攜帶原件;
(3)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登記表(須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蓋章確認);
(4)高中階段科技創新類、學科競賽類、文學和語言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不超過5份),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須考生所在中學教務部門蓋章確認,報到當天原件需攜帶備查。
(5)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的理由和優勢,進入大學的規劃設想及努力方向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字跡工整,代寫及電腦打印稿均無效),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特別提醒:
1、所有書面材料須以A4紙大小,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2、上述1235項材料為必備,材料不全、未按要求報送材料或材料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素質特長生務必提供有關真實證明材料。
3、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以考生參加“三位一體”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作為報名資格條件(以浙江省考試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報名材料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2、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進行書面復審,根據書面評審確定各招生專業入圍綜合測試名單,并在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網站上公布,每一名考生只能入圍一個測試專業。
(1)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創新類、學科競賽類、文學和語言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相關專項特長的考生,經審核通過的直接入圍其填報的第一專業綜合測試名單,不占通過書面評審并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的人數比例。
(2)其余考生根據其填報專業的先后順序,按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綜合測試專業,各專業綜合測試人數為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折算標準: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計1分(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滿分為100分;最后一名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考成績A等科目數、B等科目數確定,若再相同則一并入圍綜合測試名單;若報名人數未達到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所有考生直接入圍綜合測試名單。
(3)涉及同時具有新高考前的“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等級成績或新高考后的“技術”科目等級成績的情況,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自選綜合不計分,下同。
3、綜合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浙江水利水電學院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各專業綜合測試分組和測試順序由抽簽決定。
綜合測試重點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質等,綜合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符合本章程公布的科技創新類、學科競賽類、文學和語言特長類、藝術特長類、體育特長類等任一專項特長的考生,其綜合測試成績可另計入素質特長分10分,素質特長分最高不超過20分,綜合測試成績總分不超過100分。
綜合測試結束后,學校根據綜合測試成績按各專業招生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各招生專業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本人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類高考。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
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入圍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一個專業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本人參加綜合測試的專業相一致,且只能填報一個入圍的專業。
2、成績核算
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
3、考生錄取
學校根據各專業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擇優錄取。錄取時,學業水平考試采用考生最終取得的學考成績。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若專業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招生專業錄取人數控制在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招計劃。
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時間安排(具體以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的時間為準)
1、網上報名:2018年3月5日-3月25日;
2、材料郵寄:從網上報名時起至3月25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2018年4月10日起;
4、綜合測試:2018年4月21-22日;其中現場報到確認時間:4月21日10:00—16:00,現場報到審核,測試順序抽簽,領取準考證;4月22日測試,具體報到地點、測試時間地點等屆時詳見公告;
5、綜合測試結果查詢: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登錄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網查詢。
七、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并參加綜合測試的考生需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具體繳費方式屆時詳見公告。
八、其他
1、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其學考成績必須由考生本人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認定后方為有效;未經浙江省考試院認定的,須提供當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證明。
2、本校教學語種:英語。
3、轉專業: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條件與普通類錄取學生一致,一學年后可以申請轉專業。
4、學校成立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學校選拔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擇優錄取。選拔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6925685。
6、“三位一體”招生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并參加測試。對考生弄虛作假違紀行為,將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
7、本章程由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上述內容如有與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浙江省招生政策為準。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583號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929123
電子郵箱:zsb@zjweu.edu.cn
招生主頁:http://zjc.zjweu.edu.cn/zhaosheng
浙江水利水電學院主頁:http://www.zjweu.edu.cn
附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