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商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貴州商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貴州商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貴州商學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貴州商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陽市白云區麥架鎮二十六大道1號
學校簡介:貴州商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占地1000余畝,校園布局合理、環境優雅,功能完善。現有在校學生12000余名,專任教師500余人,碩、博士300余人,副高以上職稱190余人。學校根據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結合自身學科優勢和特點,確定了“立足貴州、輻射西南、面向全國,服務商貿流通及現代服務業,建成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商科特色鮮明的應用技術型本科院校”的辦學定位,設有管理學院、旅游管理學院、經濟學院、會計學院、財政金融學院、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藝術傳媒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創新創業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等10個二級學院,現招生專業有本科21個,專科11個。
學校一直以嚴格管理,校風良好著稱省內外,畢業生就業率高,被譽為“黔商搖籃”。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校成立由院領導負責的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中重大問題的研究、決策。
第五條學校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招生監察負責人為主的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組,堅持“陽光招生”,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好錄取工作。嚴禁徇私舞弊,對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按教育部第33號令和第36號令嚴肅查處。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招生計劃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18年貴州省高職(專科)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報名條件:非藝術類考生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其中2門課程達到B等及以上等第),具有高中畢業證書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報考學校非藝術類專業;藝術類考生須完成11門課程考試,考試成績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具有高中畢業證書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方可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
第八條報名時間及方式:3月5日9:00—3月10日17:00,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登錄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填報志愿。
第九條考試時間及內容:3月14日,在學校招生就業處網站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初審的報考考生名單。
3月17日上午9:00—12:00,報考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資料(考生報名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原件及復印件、2張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學校白云校區領取準考證,根據準考證所示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到指定考場參加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重點考察學生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基本素質、社會認知能力或術科專業能力等。
藝術類考生需自帶參加相關專業術科測試所需工具。
如第一次沒有完成分類考試招生錄取計劃,學校將在3月30日公布第二次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4月25日前,學校將分類考試招生擬錄取名冊上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通過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在學校招生就業處官網上進行公示。
分類考試招生的新生錄取通知書將在普招專科學生錄取結束后,通過中國郵政快遞(EMS)寄出。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十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被學校錄取后外語統一學習英語,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退檔。
分類考試招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綜合評價方式錄取考生。文化素質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平均成績×60%。非藝術類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筆試成績×40%計入。藝術類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專業術科考試的成績作為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考核成績,按術科成績×40%計入。
分類考試考生可根據自身特點選報專業(不允許跨科類報考,如有跨科類填報的以報考專業第一志愿為準進行資格審查),學校錄取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相同的以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如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一樣,則以學業水平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分高者優先錄取,若語文分數相同,再依次比較數學和外語)。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還有未錄滿專業,則按照招生政策,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不予錄取。
確定錄取的考生,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條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18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試。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非藝術類專業學費35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7000元/年,住宿費1100元/年。
第十三條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另外,學校設有校級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貸款”;同時,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社會資助等多元一體的資助體系幫助順利完成學業;對于在貴州商學院就讀的本省戶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按國家扶貧政策有關規定進行教育精準扶貧資助。
第八章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商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貴州商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璽
聯系電話:0851—84874637
傳真:0851—84873437
紀檢監察電話:0851—84873856
學校網址:http://www.gzcc.edu.cn
學校地址:貴陽市白云區麥架鎮二十六大道1號
學校郵編:5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