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建橋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 ||||||||
一、學校全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
二、就讀校址 | 校本部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111號 | |||||||
三、招生層次 | □本 科 ■高職 □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建橋學院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建橋學院的專科畢業證書 | |||||||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建橋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上海建橋學院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上海建橋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上海建橋學院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8年上海建橋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和計劃為: | |||||||
專業 | 招生計劃 | |||||||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 | 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屆畢業生 | 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 | 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應、歷屆畢業生 | 退役士兵 | ||||
國際商務 | 10 | 26 | 2 | 1 | 1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8 | 18 | 2 | 1 | 1 | |||
商務日語 | 8 | 19 | 3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 | 23 | 3 | |||||
空中乘務 | 20 | 33 | ||||||
空中乘務(航空服務) | 2 | 4 | 1 | |||||
護理 | 8 | 47 | ||||||
合計 | 60 | 170 | 10 | 2 | 3 | |||
無男女比例限制。 | ||||||||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計算機應用技術(網絡系統開發)、商務日語(網絡商務技術)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其他專業教學語種為英語。 |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2號)關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且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報考時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必須全部合格,可報考上海建橋學院2018年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一、測試安排 | 3月25日(星期日)上午8:30,試點院校測試統一開始。具體考場及時間安排,詳見考生準考證。 | |||||||
十二、錄取規則 | 1. 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齊全的應、歷屆高中學生,采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與高校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7門科目)使用志愿填報前(3月6日及以前)取得的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折算辦法為合格的高中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每門折算成100分,滿分為700分; (2)學校3月25日組織各專業校測。 護理、空中乘務、空中乘務(航空服務)專業校測內容為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具體時間及面試要求見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站。上述三個專業只招收一志愿考生。 其它專業校測內容為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內容含:文化基礎(150分)、職業與心智(90分)、專業通識基礎(60分);考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300分。 (3)錄取辦法:以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加校測科目成績的總分為依據;護理、空中乘務、空中乘務(航空服務)專業滿分為800分,其它專業滿分為1000分;第一專業志愿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二專業志愿錄取時,面試成績按滿分300分折合后,加7門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計算總分,所有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 (4)同分時,依次比較面試成績、文化基礎成績、職業與心智成績、專業通識基礎成績。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自主確定各專業最低錄取資格線,學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錄取標準。 2. 對具有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的應屆三校生,采用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文化素質測試試行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公共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每門滿分50分,共計150分。每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考試成績為準,其中“合格”計50分,“不合格”但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合格”計45分,“不合格”且參加學校組織的補考仍“不合格”或未參加補考計25分。 職業技能測試為素質技能測試和面試:護理、空中乘務、空中乘務(航空服務)專業須參加上海建橋學院組織的專業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其它專業須參加素質技能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錄取時,以文化素質測試成績加素質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分為依據,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對第一專業志愿,按志愿優先原則排序錄取,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時,優先錄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再同分時,依次比較考生的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外語、數學、語文成績,優先錄取等級高者。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自主確定學校最低錄取資格線,學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錄取標準。 3. 對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高中生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全的應、歷屆三校生,采用統一入學測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相結合的辦法錄取。 考生必須參加入學測試和素質技能測試。 錄取依據的總分由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相加直接合成。統一入學測試成績滿分150分,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錄取時,以總分從高到低,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對普通高中畢業生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或參考中等職業教育的公共基礎課程等級性考試成績、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思想品德評價等,對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自主確定學校最低錄取資格線,對第一專業志愿,按志愿優先原則排序錄取,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時,優先錄取素質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學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錄取標準。 4.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試錄取辦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另發)規定執行。 5.錄取辦法相關情況說明 (1)第二院校志愿及后續志愿不予錄取。 (2)護理、空中乘務、空中乘務(航空服務)專業不招收無有效面試成績的考生。 (3)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必須符合民航招生的身體條件(見上海建橋學院空中乘務專業招生簡章),學校對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單獨組織面試,面試合格的考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參加民航華東醫院升空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4)取得“護理執業證書”,報考上海建橋學院護理專業,上海建橋學院將提前組織面試(面試要求見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面試合格,可免筆試提前錄取,未錄取考生可繼續參加筆試。免筆試錄取比例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的30%。 |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空中乘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18000元/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住宿費標準 | 3600元/學年(滬教委民〔2015〕4號文件)(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
報名費、考試費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門(滬價費〔2006〕5號) | |||||||
十四、資助政策 | 上海建橋學院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清云獎學金、卓越獎學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獎學金。上海建橋學院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上海建橋學院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58137877 |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gench.edu.cn 招生處(辦)官網:http://zsb.gench.edu.cn 咨詢電話:021-58137880、68130020 | |||||||
十七、其他須知 | 1.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規定的其他考試;未通過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錄取且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參加文件規定的其他考試。 2.報名確認辦法詳見上海建橋學院招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