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職業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免試招生錄取實施辦法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號)第二項第一條規定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錄取,具體操作辦法按照《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執行,現結合《安徽工商職業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將安徽工商職業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免試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公布如下:
1.免試招生錄取條件
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達到2018年分類考試招生我省文化素質考試合格線后可免安徽工商職業學院職業技能測試直接錄取。
2.免試招生錄取申請程序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于4月8日前填寫《安徽工商職業學院2018年分類考試免試申請表》(可從學校官網下載),備齊身份證及有關證書、證明等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學校學生處招生科備案審核、報我省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資格,通過的考生名單在安徽工商職業學院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5天后,由安徽工商職業學院免試預錄取到其相同或相近專業。
附件:
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docx